- +1
全國首部個人破產法迎來“首案”,已有260件個人破產申請
鈦媒體 TMTPost.com
|科技引領新經濟|

▎現年35歲的梁先生藍牙耳機創業失敗,銀行債務無力全部償還,債務總額約75萬元,今年3月10日,梁先生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了個人破產申請。
鈦媒體編輯丨楊亞茹
境內首例個人破產案裁定生效,保護“誠實而不幸”的人。
7月19日,深圳市民梁先生收到了深圳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人員送達的裁定書,法院批準了他的個人破產申請。這是中國境內首部個人破產法《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今年3月實施以來第一宗裁定生效的個人破產案件。
據介紹,現年35歲的梁先生在2018年進行藍牙耳機創業,但由于沒有穩定的客戶資源,以及受到新冠疫情的影響,導致他的銀行債務越壘越高且無力全部償還。
今年3月10日,梁先生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了個人破產申請。截至破產申請提出之日,梁先生的債務總額約75萬元,而其僅有36120元存款、4719.9元住房公積金,每月固定工資收入約2萬元,無房產、車輛等大宗財產。
法院經嚴格審查,依法受理了該申請,并按《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的規定,在受理申請當日停止計算約75萬元債務的利息。梁先生創業失敗后到一家公司擔任結構工程師,每月收入約2萬元,其表示愿意盡力還債,并提出了重整可行性計劃。
根據法院裁定生效的重整計劃,梁先生三年內償還借款本金,所有利息被免去。未來三年,梁先生夫妻除了每月用于基本生活的7700元以及一些生產生活必需品作為豁免財產之外,其他收入均用于償還債務。如果他不能按重整計劃執行,債權人依法有權向其追索未歸還的所有借款本息。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深圳破產法庭庭長曹啟選表示,“個人破產制度給了‘誠實而不幸’的債務人經濟上重生的機會。”
據相關法律規定,個人破產,是指作為債務人的自然人不能清償其到期債務時,由法院依法宣告其破產,并對其財產進行清算和分配或者進行債務調整,對其債務進行豁免以及確定當事人在破產過程中的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規范。
完整的破產制度由個人破產制度和企業破產制度共同組成。2007年6月1日起,國內開始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適用對象是“企業法人”。個人破產法律制度長期缺失,企業破產法一度被市場稱為“半部破產法”。
對此,曾有觀點認為,我國信用體制的不健全,個人破產制度也就沒有存在的基礎。2016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加強個人誠信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此后各地接連跟進。在大數據等多種新技術手段的加持、芝麻信用等民間信用體系的建立,中國境內的個人信用體系也不斷完善,這為個人破產法出臺奠定基礎。
除此之外,另一個社會現象也在倒逼破產制度的完善。在個體經濟活躍的地區,企業資不抵債可以向法院申請破產,但受破產企業連累而背上債務、成為被執行人的股東、法定代表人和企業從業人員等,卻不能通過同樣的方式尋求幫助,這種案例越來越多。
所以,在個人破產法規落地之前,已經有不少地方遭遇了個人破產“第一案”,也稱個人債務集中清理“第一案”。國內首例被認為具備個人破產實質功能和相當程序的個人債務清理案件是溫州某破產企業股東蔡某個人債務集中清理一案。
探索之后,政策落地。2020年,深圳發布了我國首部個人破產法規《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并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一《條例》在個人層面完善了市場主體有序退出機制,并建立了“法院裁判、機構管理、管理人執行、公眾監督”四位一體的破產辦理體系,也能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創業熱情。
但個人破產制度絕非是欠債不還的“老賴”逃避債務的通路。
《條例》規定,個人破產類型分為破產清算、重整、和解。以梁先生案件為例,由于未來有可預期的收入,法院并非“一刀切”宣告破產、免除其債務,而是選擇適用重整程序,平衡債權人和債務人利益,讓債權人也能最大程度地接受。
此外,當沒有收入的債務人申請破產清算時,也并非簡單地免去債務。《條例》規定了多種不能免除的債務和不能免責的情形,比如,因奢侈消費等行為而承擔重大債務或者使財產顯著減少;因故意損害他人導致的損害責任等,債務人所欠的稅款、罰金,即便個人破產后也不能免除剩余債務。而且,從破產裁定生效之日起,債務人要面臨一個最短三年、最長五年的免責考察期。
曹啟選表示,如果人民法院在審查破產申請時,發現申請人基于轉移財產、惡意逃避債務、損害他人信譽等不正當目的申請破產的,有虛假陳述、提供虛假證據等妨害破產程序行為的,應當裁定不予受理破產申請;在人民法院已經受理但尚未宣告破產時,應當裁定駁回破產申請。此外,債務人存在隱匿、毀棄、偽造,或者變造財務憑證、印章、信函文書、電子文件等資料物件等行為的,將由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訓誡、拘傳、罰款或者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披露的數據顯示,自3月1日《條例》實施以來,截至3月31日,深圳中院共收到260件個人破產申請,受理8名個人債務人的破產申請,正式啟動破產申請審查程序。
曹啟選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的“個人破產條例實施情況”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通過梳理260件個人破產申請,發現了四大特點:一是申請程序涵蓋清算、重整及和解,以債務人申請清算為主;二是債務人職業構成多樣,年齡主要分布在30歲至50歲;三是申報的債務多為復合型,金融債權占比較高;四是債務人大多申報無財產或較少財產。
中國人民大學破產法研究中心秘書長徐陽光稱,當前,溫州、南京等多地都在探索與個人破產制度功能相當的個人債務清理工作,來自深圳的個人破產案例展示了個人破產案件該如何申請、審查、裁定的法定流程,可以為其他地區乃至全國立法提供經驗借鑒。
(鈦媒體App編輯楊亞茹綜合羊城晚報、北京商報、中國經濟網)
原標題:《全國首部個人破產法迎來“首案”,已有260件個人破產申請》
本文為澎湃號作者或機構在澎湃新聞上傳并發布,僅代表該作者或機構觀點,不代表澎湃新聞的觀點或立場,澎湃新聞僅提供信息發布平臺。申請澎湃號請用電腦訪問http://renzheng.thepaper.cn。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