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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削減半數“定價項目”:不再設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
定價項目由33大項縮減、歸并為12大項,具體項目縮減48%——7月29日,浙江省政府新聞辦發布將于9月起實施的新修訂的《浙江省定價目錄》。澎湃新聞(www.usamodel.cn)獲悉,在放開價格的項目中,85%左右主要與企事業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關,15%左右與居民日常生活相關,如社會資本投資的停車場、駕駛員培訓等。
定價目錄是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定價權力清單。對列入目錄的,可制定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沒有列入目錄的,由經營者自主定價。
1998年《價格法》實施以來,浙江于2002年、2010年公布過兩個版本的《定價目錄》。“為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充分賦予市場主體的定價自主權,有必要對目錄進行修訂。”省物價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龔源昌表示。
據介紹,修訂后保留的定價項目限定在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專業服務等方面。其中,具有網絡壟斷性質的保留電力、燃氣、供水三大項;重要公用事業保留交通運輸、環境保護兩大項;重要公益性服務保留教育、醫療服務、養老服務、殯葬服務、文化體育、房地產及物業服務六大項;重要專業服務一大項,主要包括公證服務、司法鑒定基本服務、仲裁案件受理費等市場競爭不充分或服務雙方達不到平等、公開條件的服務項目。
除了削減定價項目,新的《目錄》還放開了一批服務項目的部分定價內容,將部分在市、縣區域內執行的商品和服務項目的定價權下放給市、縣政府。
從2013年底開始,浙江對52個省級部門的1.23萬項行政權力進行全面梳理,最終保留42個部門的4236項行政權力,減幅達65%。2014年起,浙江力推“四張清單一張網”(政府權力清單、企業投資負面清單、政府責任清單、省級部門專項資金管理清單、浙江政務服務網)工作,持續推進簡政放權。當年6月,浙江成為全國首個在網上曬出省級部門權力清單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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