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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子洲“交警官微批土改”當事人移交司法,多名官員受處分

針對陜西子洲縣交警的官方微博轉發帖子批評1950年的土地改革一事,7月2日,子洲縣委宣傳部官方微博發布調查處理情況稱,子洲縣交警大隊官方微博管理員苗某未履行審查審批程序就轉發了不當言論,被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另有多名警界和政界官員被處分或訓誡談話。
6月30日,陜西子洲縣交警的官方微博轉發帖子并提煉摘要,猛烈批評1950年的土地改革,用詞激烈,并直指這次土改摧毀了中華民族的優良道德傳統。在不斷有網民表示反對后,這則微博很快被刪除。
當天深夜11點,子洲交警官方微博連發兩條微博道歉:
微博一:誠懇的希望大家把這條微博當做工作失誤來看待,不要再讓這件事升級惡化,希望得到更多的諒解,多多傳遞社會各界的正能量,對于我們工作的失誤,我們深表歉意,期望支持交管工作,共建平安暢通的道路環境。
微博二:致廣大網民:就我大隊官方微博發布不當言論,深表歉意!由于微博管理員責任心不強,發布微博時隨意復制粘貼發布,以應付的工作態度管理微博帳號,導致發布不當言論,給廣大網民內心造成深深的傷害,這條微博的發布,絕非有意而為之,懇請社會各界原諒,再次表示誠懇的歉意!
7月2日,陜西省榆林市子洲縣委宣傳部官方微博發布了對該事件的調查處理情況:
6月30日,子洲縣交警大隊官方微博轉發了不當言論。7月1日,子洲縣紀委迅速組成調查組深入調查。經調查,子洲縣交警大隊官方微博管理員苗某,未履行審查審批程序就轉發了不當言論。根據調查結果,縣紀委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處理。
1、將信息轉發者苗某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給予負有直接管理責任的交警大隊辦公室負責人張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給予負有領導責任的子洲縣公安局副局長、縣交警大隊大隊長欒某黨內警告處分;
4、對負有監管責任的縣政法委副書記張某進行警示訓誡談話,對分管網絡信息工作的縣宣傳部副部長張某進行警示訓誡談話。
同時,中共子洲縣委責成,子洲縣公安局局長、政委分別作出深刻檢查,進一步加強公安隊伍管理,制定措施,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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