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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部、住建部等多部門違規使用三公經費,審計署一一點名

住建部等40個部門和單位轉移、挪用或套取財政資金等2.54億元,用于發放勞務費、職工福利,故宮博物院的5人團組在智利、巴西期間,擅自增加4個參觀城市,還向審計提供虛假行程單,中科院聲學研究所擠占其他支出用于車輛購置、運行維護,違規發放交通補貼……
6月28日,國家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上作《國務院關于2014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時,一一點名違規使用“三公”經費的中央部門和單位。
此番,審計署共審計44個中央部門及303個所屬單位,抽查財政撥款預算2213.49億元(占其財政撥款預算總額的41%)。劉家義說,上述部門2014年度預算執行總體較好,“三公”經費和會議費支出比上年下降27%,部門本級公務用車改革基本完成,但仍存在違反財經紀律的問題。
“三公”經費一直是社會公眾關注的焦點。近年來,中央也多次表示要削減“三公經費”支出,審計署此次審計的中央部門較2013年多出6個。2013年,審計署共審計38個中央部門及其389個所屬單位。
全國政協委員、上海財經大學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蔣洪對澎湃新聞(www.usamodel.cn)表示,要根治濫用公共資金問題,應加強監督力量,同時明確法律懲處手段。
衛計委擅自增加出國參觀城市,向審計提供虛假行程單
盡管“利劍”懸在頭上,中央提出八項規定,國務院“約法三章”嚴格控制“三公”經費,仍有不少部門頂風作案。
在預算編報中,農業部、司法部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6.14億元,工商總局、文化部等8個部門和單位多申領人員經費或項目經費達1635.19萬元。預算執行中,國土資源部、交通運輸部等7個部門和65個單位,將項目經費或公用經費4.75億元調劑用于人員支出。
劉家義指出,因公出國(境)、公務用車公務接待、會議費等方面都存在違反財經紀律的問題。
因公出國方面,衛生計生委、貿促會等5個部門和單位的8個團組擅自更改行程或境外停留時間,如故宮博物院的5人團組在智利、巴西期間,擅自增加4個參觀城市,甚至向審計提供虛假行程單。海洋局、新華社等26個部門和單位超范圍、超標準列支或由企事業單位等承擔出國(境)費用達1105.33萬元。
公務用車和公務接待方面,科技部、文化部等33個部門和單位長期占用其他單位車輛,或以租賃方式變相配備公務用車122輛。貿促會、中科院聲學研究所等21個部門和單位擠占其他支出用于車輛購置、運行維護,以及違規發放交通補貼等,共計1058.19萬元。工程院、商務部等10個部門和單位超標準列支或由其他單位承擔公務接待費169.66萬元。
會議費方面,國家民委、司法部等27個部門和單位在京外、非定點飯店召開會議134個。環境保護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26個部門和單位超標準支付、虛列支出或由其他單位承擔會議費346.05萬元。
違規發放津貼現象仍存在多個部門,根據報告,住房城鄉建設部、外交學院等40個部門和單位轉移、挪用或套取財政資金等2.54億元,用于發放勞務費、職工福利等。國土資源部、中國海事服務中心等36個部門和單位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獎金、實物等共計6466.41萬元。環境保護部、稅務總局等26個部門和單位的103名干部,違規在所屬企業、社團兼職取酬473.18萬元。
審計出的問題不能不了了之,應采取有力的法律懲處手段
違規使用“三公”經費并不是近兩年才有的現象。蔣洪指出,違規使用“三公“經費是非常明顯的公款不當使用問題,已經存在十多年。
為何年年審計,年年出現違規使用公共資源的情況?蔣洪認為,這與目前預算監督力量不足有關。
“單純靠審計署監察審計,靠內部審查,在管理監督的力度上是不夠的。這次審查的結果也表明,盡管有了八項規定,有些部門、有些地方依然可以使用不合理、規模比較大的三公經費。”蔣洪說。
蔣洪認為,信息公開是加強監督最有力最簡便的方式。他建議,在編制預算時,應公開各項支出的經濟分類信息,經濟分類信息與“三公”經費緊密相關,“尤其是公款吃喝其實是表現在預算的各個科目中的”。在此基礎上,讓人大、社會公眾和社會團體都參與到監督中。
此外,據蔣洪介紹,新預算法有相關規定,但對濫用公款如何懲處的問題仍有細化空間。
“各種資金違規使用應有明確的法律懲處標準,就像小偷偷了東西一樣,應該受到法律的懲戒,而不是下不為例,做個檢查,退還資金就算了。”蔣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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