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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加強標志性區域管理:一線城管提高至編制總數的92%

擁有外灘、人民廣場等上海標志性區域的黃浦區,將把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一線管理人員提高到編制總數的92%,黃浦區市政綜合管理委員會主任由區長兼任。4月29日召開的上海黃浦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揭牌儀式上傳出上述消息。
黃浦區向澎湃新聞(www.usamodel.cn)介紹,這次黃浦區根據中央和上海市委的相關決定,對城管執法體制機制進行調整,成立黃浦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黃浦區市政綜合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是黃浦區結合黃浦實際,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市委決定的重大舉措。
區市政管理辦設在區城管執法局
改革后,黃浦區在體制上把原來的區市政委升級為區市政綜合管理委員會,作為區政府議事協調機構,負責統籌協調解決城市綜合管理難點問題,主任由區長兼任,副主任由分管副區長兼任,成員由相關部門、街道負責人組成。區市政管理辦設在區城管執法局,主任由分管副區長兼任,牽頭開展跨區域、跨部門的綜合管理協調工作。
這樣,城市綜合管理和綜合執法的牽頭協調工作,由部門層面提高到區級層面,有利于在區級層面強化綜合協調能力,增強城市綜合管理合力。同時,黃浦區將在法律法規框架內,探索適度拓展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的范圍,推動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從以街面為主,向包括小區公共場所及街面在內的公共空間拓展。
未來,黃浦區還將在機制上強化“聯勤聯動”。
體制改革過程中,黃浦區將區城市網格化綜合管理中心調整為區政府直接管理,并由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兼任區城市網格化綜合管理中心主任,進一步加強其與區應急聯絡中心、區總值班室的職能整合和工作聯動,強化對突發事件的綜合協調和快速反應處置。
另外,黃浦區公安分局正在研究制定公安機關對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的聯動保障工作機制,在區、街道、網格等不同層面,加強對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面對暴力抗法時的保障。
一線城管編制提高到總數的92%
黃浦區還將強化“力量下沉”。
黃浦區在市里文件規定的“街鎮和特定區域執法中隊人員編制總數原則上不得低于區城管執法大隊人員編制總數85%”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人員下沉力度,明確將街道和特定區域執法中隊人員編制提高到占人員編制總數的92%,增強基層一線的執法力量。
同時,區公安、安監等10多家職能部門正在積極研究制定執法力量下沉方案,通過“區屬、街管、街用”、“區屬、共管、共用”、“區屬、共管、街用”等多種管理模式,在街道層面加強執法力量整合,提升執法效能。
“黃浦區作為上海中心城區的核心區域,重點區域和重大活動多,城市管理難度大,各方關注度高。”黃浦區委書記翁祖亮在4月29日發言時表示,黃浦區要按照市委提出的“打造城市管理最過硬地區”的要求,注重標本兼治,做到常態長效。
翁祖亮指出,對外灘風景區、南京路步行街、人民廣場等重點地區以及24條主干道,要堅持精細化、標準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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