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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電改“謎底”陸續揭曉:年內準備密集推出14個配套方案

有接近決策層人士對澎湃新聞(www.usamodel.cn)透露,新電改的配套操作細則已由原來的7-8個增至14個,或將于今年內密集出臺。此外,由于配套文件涉及內容較多,對口多個部門,4月下旬國家發改委將就具體分工與推廣工作制定更為詳細的計劃。
與此同時,新一輪電改終于迎來第一個最像“配套方案”的配套方案。相比于此前出臺的關于清潔能源多發滿發與需求側管理的配套細則,國家發改委近日印發的《關于貫徹中發[2015]9號文件精神 加快推進輸配電價改革的通知》(下稱《通知》)更切中電改的關鍵步驟——輸配電價改革。
該文件部署將輸配電價改革試點擴圍至六地。《通知》規定,在深圳市、內蒙古西部率先開展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的基礎上,將安徽、湖北、寧夏、云南省(區)列入先期輸配電價改革試點范圍,按“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則,單獨核定輸配電價;鼓勵具備條件的其他地區開展改革試點。試點范圍以外地區也要同步開展輸配電價摸底測算工作,全面調查摸清電網輸配電資產、成本和企業效益情況,初步測算輸配電價水平,研究提出推進輸配電價改革的工作思路。
據澎湃新聞(www.usamodel.cn)了解,即使是沒被列入試點的省份,目前也已著手進行輸配電價的摸底和測算工作,今年內將在全國范圍內鋪開。
“每個地區的輸配情況不一樣,(試點擴容)還是考慮到代表性的問題。已有的深圳和內蒙古試點,一個是消費一個是產出,而新增中部和西部,更具代表性,步伐會更快一些。” 廈門大學能源經濟協同創新中心主任林伯強對澎湃新聞稱,新增試點的具體方案應該和深圳基本一致,這也將為全國性的輸配改革打個前站。
“試點主要是按照典型性、難易性、區域性等幾個標準遴選的,中部地區的安徽和湖北屬于通道電網,需要考慮跨區域電網輸配電價核定、三峽水電外送等問題。寧夏、云南和內蒙古都屬于外送省份,不同的是,寧夏是煤電基地,云南則是水電大省,而且改革難度遠大于湖北。”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副秘書長歐陽昌裕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試點工作推進應該很快,東部以及東北區域將有可能成為下一批試點區域。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率先開展輸配電價試點的深圳、蒙西,均不在國家電網經營范圍內。深圳市供電局隸屬南方電網管轄,而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則是全國唯一一家隸屬于地方政府的省級電力公司,業內慣稱之為“蒙西電網”,以區別隸屬于國家電網之下的內蒙古東部電力有限公司(“蒙東電網”)。此番試點擴容,國網經營區被納入其中。
《通知》明確,通過加快輸配電價改革,建立健全對電網企業成本約束和收入監管機制,對電網企業監管由現行核定購電售電兩頭價格、電網企業獲得差價收入的間接監管,改為以電網資產為基礎對輸配電收入、成本和價格全方位直接監管。
早在2006年、2007年,國家發改委就曾對外公布過全國各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后批復了19個省大用戶直購電輸配電價。但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司長許昆林對此解釋,上述輸配電價準確地說只是電網購電、售電的實際價差,而不是根據其資產和實際運行維護成本來確定的輸配電環節價格。
接受澎湃新聞(www.usamodel.cn)采訪的一名電力專家認為,誰先成為試點,意義并不大。核定輸配電價本身屬于常規工作,作為電力體制改革中的重要一環,其最重要的意義在于,最終是否被用來改變電網經營模式,讓電網回歸“電力高速公路”角色。
“電網的成本黑匣子本來就說不清,如果不是用來改變長期以來的‘吃價差’模式,進行劃小核算單位、進行財務分類測算,價格測算并非重要的改革事項。”上述電力專家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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