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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獨身?一份來自七十八年前的參考答案

有人問:結婚固然不錯,固然有它的理由,有它的利益,但此外難道沒有別的路可以走么?有的,但是它們的理由和利益遠比不上婚姻,它們是狹路、小足、歸根走不通的路,不是康莊大道:
第一條是真獨身;
第二條是狎妓或假獨身;
第三條是自由戀愛。
我們現在專說獨身。
真獨身的去路,即完全把性經驗放在度外的生活,自古以來,多少是有過的。所以然的緣故,一則因為每一個時代中間,總有少數人缺乏性的要求,或性的要求不大,對于他們,婚姻是沒有多大意味的;再則有許多宗教把獨身生活看作一種特殊的功德,應當贊賞奉行的,例如佛教和基督教。
但是,我們用生物的眼光看去,這些宗教在這里是錯了的。基督教的神學,包含著不少的高尚的愛人的理想,獨于這一點未能清切體認,實在是西洋國家一件莫大的不幸。基督教初創的時候,對于性及婚姻的態度,似乎是沒有什么不合人情的地方,耶穌自己雖沒有結婚,卻并沒有說過反婚姻的話。到了保羅上場以后,形勢方才一變;初期教會的領袖中間雖也有比較開明的分子,但始終敵不過保羅的權威;其他便自鄶以下,不但不能補救,反變本加厲的提倡起來;一直到文藝復興的時候,被人本主義的小說家“尋足開心”,還是不能覺悟。
保羅在《致哥林多人前書》里說:“一個男人不去和女人接觸是好的”;因為這樣他才可以“一心一意的侍奉主”。他所以有此主張的理由很復雜,不必在此討論。當時希臘、羅馬的風氣很淫濫,保羅這種主張,一半自然是時代潮流的反響。但無論他的起因如何,結果是把獨身生活的地位提高了,把性和婚姻的地位降低了:這是無可諱言的。千數百年來,西方民族性觀念的失當,和因失當而產生的種種惡果,都不能不推源到保羅的主張上去;一直到現在,西洋各民族才慢慢的在那里掃除蕩滌。中國有一句舊話:一言可以喪邦;保羅這一言,簡直可以滅種。為什么?在這種教義的影響之下,善男信女中,許多極優良的分子自然不結婚,不生育,沒世不留一些血種,而比較不如他們的反毫無顧忌的結婚生子。優生學創說者戈爾登曾經因此說過一句很氣憤的話:“教會把我們祖宗的血統畜牲化了!”確有其事,并非過甚之辭。

西洋神學家擁護獨身的主張,其比較動聽的理由之一是:一個有德行才具的人沒有了妻孥之累,便可以多多的工作、服務,為社會世界造福。我們不相信這個理由可以成立,至少決不能成為一條通則。世間的好事,十之八九是生活很有常態的人做的,他們的婚姻和對子女的責任不但并不妨礙他們的工作,并且往往有鼓動、激發和教他們安居樂業的力量。反過來,世間許多壞事、許多難題,十之八九是生活不尋常的人釀造出來的,他們中間多不結婚的人或結婚而失敗的人。
神學既重視獨身,于是一般的眼光就把男女正當的關系,當做一種可恥的事。保羅明知很多人不能不結婚,所以網開一面的說:“若是他們忍不住的話,就讓他們結婚吧;與其被焚,不如結婚”;換言之,若是一個人不能完全遏止他的性欲,他應當在結婚生活里尋一條生理的宣泄的路,但同時他的精神的人格,在道行高的人看來,是不能不打折扣的了。這一種態度,就最低的限度說,是違反生物原理的,是不健全的。實際上呢,近代科學的見解恰恰和它相反:性這樣東西,直接間接是大部分文化的泉源,否認了它,就等于否認了大部分的文化。凡是不了解這一點的,不是知識不足,缺乏準備,就是經驗錯誤,有了先入之見。
把獨身生活理想化的結果很多,其一便是把“禁欲”當作青年人操守里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前輩講“性問題”講“守身如玉”的人,往往把“禁欲”看做一種本身是合乎道德的行為,看做一種理想、一種目的,來教導青年們。我記得我做學生的時候,便有一位青年會的學生干事用這種理論來告誡我;有一次校醫某氏向大眾演講性衛生,也根據這種見解。他們兩位都是美國人,都是基督教的信徒,也難怪他們思想的不能脫離窠臼。
但是他們錯了。青年禁欲本身不能算做一個要得的目的,并且實在是一個要不得的目的。它卻是一個手段,來達到另外一個目的的。把它當手段看,那就不但要得,簡直是少不得它了。用了這手段來達到什么目的呢?就是美滿的婚姻。青年不是為了禁欲才禁欲,乃是為了未來的婚姻生活才要禁欲;健全的青年都宜乎結婚,也就在結婚以前,都宜乎“守身如玉”。這才是一個入情入理的看法。
舊式的教育家既錯把手段認做目的,自然不住的苦口婆心的說“禁欲”是一件何等純潔美滿的事。但言者諄諄,聽者藐藐,青年們不但不能實行,并且轉而聽從少數醫生的話,認為“禁欲”是不利于健康的,認為沖動之來,非有宣泄不可。這種看法自然也是同樣的錯,并且同樣的有害。但這是以“禁欲”為理想后必然的結果,好比鐘擺的擺一般,沒有那極端,是不會有這極端的。
據生理學家說,一個身心健全的青年,幾年之間,沒有性的宣泄,雖沒有益處,至少沒有什么害處。但是過度和不正當的性經驗,不特無益,確有絕對的害處。一人不得已而身臨此種歧路的時候,自然應當走“自制”的路,而不應當走“自放”的路。但事實上大多數青年并沒有走到這歧路口的必要,因為他們當真走到的不是歧路口,而是岔路口。岔路口正中的一條便是婚姻和家庭。
明白了這三岔路的說法,一個身心健全的青年的操守進止如何,便無煩指引的了。他自然會認清下面的三點:
(一)性欲是要滿足的,但滿足的場合以婚姻與家庭為最相宜,唯有這種場合里的滿足才可以增進生命的意義。
(二)凡是在成婚以前早就有過胡亂的性經驗的人決不能充分享受在婚姻生活里的性的愉快,因為放浪之余,他的脾胃已經弱了,他的感覺已經麻痹了,他的性格,已經變為粗糙了;一言以蔽之,他已經缺少鑒賞與領略的能力。
(三)因為上面兩點,可知在結婚以前,節制欲念,不但很重要,并且是絕對少不得的。
上文講“禁欲”,這里忽然變做“節制欲念”,是有理由的。要青年人絕對禁欲,當今之世,我們認為是不可能的,實際上在從前又何嘗做到過呢?不過我們以為在婚姻以前,欲念之來,自不宜不加以相當調節,決不宜放任,決不宜亂尋出路。亂尋出路往往是青年們失掉自尊心的一大原因,失了自尊心,就等于失了人格的重心,充其極往往可以進入神經錯亂的狀態。絕對禁欲既為生理所不可能,放任又為生理與心理衛生所不容許,青年們唯有一面走節制的一條路,一面妥覓婚姻的機會。社會也應當提倡相當的早婚,使節制之期,不致遷延過久。
中國人對于性和婚姻的觀念一向是很健全的。我們也確乎能看出它們的基本重要來。遠古不去說他。但從周朝一直到現在,這種觀念沒有經過多大的變遷。一端有“天地之道造端乎夫婦”一類的哲理,一端又有“內無怨女,外無曠夫”的實際政策;《易》首“乾坤”,《詩》始《關雎》,當然也不是偶然的。儒家上場之后,又重之以禮教的大防。在這種情形之下,試問性的輕視和獨身生活會有多大發展的希望?后來佛教到來,性和婚姻的觀念自未免發生變化,但這種變化似乎并不基本,也并不普遍。
佛教像基督教,也是以獨身為貴的,在六朝和唐代的時候,也有過不少的優良分子皈依它,在那時候種族所受的損失,也許不很小,但是這一筆賬至今還沒有人實地調查過,一時無從說起。但無論這筆賬多么大,似乎總比不上基督教在歐洲的那般不可計數,至少利息要輕得多。為什么?第一,佛教的勢力雖普遍,皇帝替他做鑣客的時候畢竟要比基督教少,不說別的,一個梁武帝就抵不過一個康士坦丁。第二,在佛化的中國,出家和在家的分別很清楚,所以出家的道德觀念不侵占到在家的范圍里來;所以尼姑和尚,盡管獨身,信女善男,照常結合,絲毫沒有不合的。在基督化的歐洲便不是這樣。第三,在中古歐洲,若優良分子對于神學想有些專門的貢獻,勢非加入道院,沒世獨身不可;在中國則男可以做在家居士,女亦可以帶發修行,照常可以有婚姻的生活,或有過婚姻的生活而不以為嫌。第四,舍身做僧尼,或為人剃度,雖各有自由,但如相習成風,政府往往出來干涉,例如唐代便有過好幾次的禁止的詔令。
不但如此。就在崇佛的領袖也未必個個把獨身看作天經地義,即使偶一失戒,也未必以為罪無可逭。《高僧傳》里有這樣一段故事:
姚主常謂羅什曰:“大師聰明超悟,天下莫二,若一旦后世,何可使法種無嗣?”遂以伎女十人,逼令受之。自爾已來,不住僧坊,別立廨舍,供給豐盈。每至講說,常先自說譬:“如臭泥中生蓮花,但采蓮花,勿取臭泥也。”
后來法種有無嗣續,我們不得而知,但鳩摩羅什的看法畢究要比基督教的看法強多了。羅什縱把性和男女關系看作臭泥,這種臭泥卻并不妨害蓮花的繁榮。這種看法對于當代的性和婚姻觀念不但沒有妨礙,并且還有一二分幫助。
后來道家里有一派幾乎走上基督教的路,我無以名之,姑名之曰“功過格派”。他們把女子比作“帶肉骷髏”、“蒙衣漏廁”,讀過《紅樓夢》的,大概還記得賈瑞是一半被這樣一個骷髏的幻像嚇死的。以前基督教把女人當作蛇蝎,當作魔鬼,當作淫惡的引誘者,可以說與此不約而同。但功過格派但勸人不要色心過重,不要淫人妻女,在婚姻以內的男女關系,他們是從沒有鄙薄過的。這一點不能不交代明白。
總之,從大體看來,中國人對于性和婚姻的看法是很自然的,很近人情的,富有常識的。獨身從來不看作一件時髦的事、一件本身合乎道德的事。我們也有過不少的處女、貞女,但“童貞”并不是一個高尚的理想。我們也有過不少的“老小姐”,但社會對她們,但覺得可憐,并不覺得可敬。僅僅這一點便可以證明我們是不能和以前基督教國家相提并論的。最近德國性學專家罕熙費爾德到中國來觀察,對報館記者說,對我也說,中國人在這一方面沒有多少病態和變態;我認為他是對的,不是片面的話,也不是客氣的話。
近來許多冒失的青年攻擊舊禮教,其理由之一便是因為它妨礙了性的發展。這才是片面的不公允的評論。舊日的禮教對于個人的性生活的自由,確乎限制得很嚴;許多浪漫式的舉動它也很不贊成,它是主張“上床夫妻,下地君子”的。但它并沒有因此阻礙了性的正當發展。許多在婚姻以外或婚姻以前的浪漫式的舉動是否完全健全,即在今人的眼光中,也未嘗無問題。禮教重貞操,因而引起守貞守寡的行為;這一層確是很壞,但它是挽近末流之弊,是少數別無貢獻的迂儒提倡出來的,不足為一般禮教病。
我們性觀念和婚姻觀念的錯誤,乃是西化東漸后才日見擴大的。我們雖沒有把性當做污穢,當做罪惡之門,我們對它,卻已漸漸學到一種“假作癡聾”的態度,我們漸漸的不能體會它的基本重要性,佻者心存玩弄,沉醉在所謂浪漫的生活中;拘謹者視若無睹,好像沒有了性,他們依然可以做人似的。這種態度必然的結果便是:獨身的人加多,婚姻生活的游移性也加大。
獨身的人中間,以女子為多,在西洋如此,在中國似乎有同樣的傾向。所以然的理由,不止一個,值得稍加分析。女子的性要求的性質和男子的很有不同,同時社會習慣也不大容許她自動的找尋配偶。在性觀念不大健全的時代,這兩層理由自然更容易養成獨身生活。在今日的中國,女子獨身還有兩個相為表里的理由,一個是自覺的,冠冕的,一個是比較不自覺的,是實際的。

先說冠冕的理由。女子受高等教育的機會少,所以凡屬受過這種教育的總覺得對社會有一種答報的責任;又以為一經婚姻,這種答報的責任便無法履行。這個理由,姑不論說的人是不是完全出乎真心,實在是錯了的,一經說破,實在也并不冠冕。婚姻不一定妨礙一人的作業,上文已提過了;女子的作業因為生理的基礎不同也不一定要和男子的完全相提并論,成家立業,生兒育女,也未嘗不是為社會服務,并且是為未來的社會服務,責任更是遠大。如以獨身為前提,則當代多一女子服務,即斬絕將來可以為社會服務的一個整個的血統。這種得不償失的見解與行為,也就不見得如何冠冕了。
再說不大自覺而比較實際的理由。受過高等教育的女子,從這個理由看去,實在并不是真正甘心獨身,乃是為情勢所迫,不得不獨身。婚姻雖非市場,但也脫不了供求的原理,尤其是因為婚姻是很重選擇的緣故。因為女子受高等教育的少,才覺得貴重,因為貴重,便不肯輕于許婚。中學畢業的非嫁大學畢業的男子不可,大學畢業的非嫁留學生不可,女留學生非嫁博士不可,傾向如此,事實也是如此,我們隨處可以觀察到的。但在女學比較不發達的中國,她們在中學大學畢業時的年齡往往要比同等程度的男子為高,年齡較高,本來已不容易找尋配偶,再加上“貴重”的心理,和此種心理所形成的高超的標準,自然合意的男子越來越少,自己的年齡越來越大,一再遷延,終于不嫁而后已。有人評論主張獨身的女子為唱高調,甚而至于說她們的是“酸葡萄的哲學”,她們社會服務的呼聲,也出乎萬不得已,不是由衷之論。這種評論當然是過火的,不是善意的,但也不無片面的理由。
中國今日昌言獨身的女子,往往為年事尚輕,還沒有十分感覺到生理和母性的要求的分子。待至三十以后,此種自然的要求漸強烈。獨身的聲浪也就成反比例的降落;不但降落,并且有積極進而追求婚姻生活的。但到此已經太遲,往往得不到十分圓滿的結果,甚至于因為遷就過甚,釀成慘劇的。我歷年在各地方演講家庭問題和婚姻問題,與各方人士接觸,直接間接觀察到的這種例子已不在少數。所以我的結論是,女子獨身,不但不是社會種族之福,對于女子個人,也不是通盤籌算后的一著棋子。我們暫時把它當作一個不得已的社會現象則可,把它認為一種情理上應有的行為,從而加以歌頌,則大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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