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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潤萬家賣假茅臺牽出黑幕,超市內部員工可能將真酒掉包

消費者在正規大型超市里購買的茅臺酒,被權威機構認定是假貨;消費者訴訟至法院,超市無法提供酒水符合食品安全質量標準的證據。
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華潤超級市場有限公司銷售假茅臺一案依法作出終審判決,判決超市10倍賠償消費者。假茅臺如何能進入正規超市?
正規超市出售假茅臺,店方稱“內鬼”搗鬼
2012年6月29日,孫某在華潤超市所屬的西單華潤萬家便利超市購買了7瓶53度貴州茅臺酒,共計花費13930元。隨后,他發現每瓶酒的包裝都不一致,懷疑是假酒。
孫某將其中一瓶送往國家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測。結果顯示,該酒樣不是貴州茅臺。此后,工商部門將7瓶茅臺酒當中的5瓶送至茅臺酒廠檢驗,鑒定結論為:該送檢酒樣不是茅臺酒廠生產、包裝,屬于侵犯茅臺酒廠注冊商標貴州茅臺專用權的產品。
孫某于是向法院提起訴訟,審理過程中,華潤超市方并未能提供問題茅臺供貨來源。一審法院判華潤超市銷售假酒,應對消費者給予10倍賠償。華潤超市隨后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維持原判。
“事件發生后,華潤超市對此事展開了調查,初步認定的結果是內部個別員工可能將茅臺掉包。”華潤超市有關負責人接受“新華視點”記者采訪時表示,公司已經對相關人員進行了嚴肅追責,兩位高管人員也因為疏于管理于2012年先后離職。
隱患揭秘:供貨渠道混雜、員工掉包、供應商摻假
近年來,超市食品安全問題頻繁被曝光,銷售過期食品、擅自更換產品標簽、在超市買到假貨等侵害消費者權益的事件不斷發生。本應讓老百姓放心購物的超市為何存在諸多隱患?
——采購渠道“真假混雜”。“這種手段最為隱秘,對消費者食品安全的危害性也極大。”首都對外經貿大學市場營銷系主任陳立平介紹,具體做法是采購人員等超市內部人員將購買的假冒偽劣產品與真品進行混合售賣,由于假冒產品外形與真品極為相似,難以辨認,往往能蒙混過關。
——價格利潤豐厚,超市員工私自將真品調包。除采購渠道外,超市的物流、倉儲、賣場擺貨等諸多環節,都有可能將真品調包。而選擇什么樣的產品調包,往往取決于其利潤空間有多大。
華潤超市有關負責人表示,當時茅臺酒的價格攀升速度極快,超市一瓶茅臺酒的價格是1900多元,貨源供應緊張。高價值的商品存在巨大利益黑洞,個別員工因此鋌而走險。
——“自主進貨”權疏漏最大。北京一家大型超市的高層管理人員告訴記者,每家超市的管理模式不同。一些連鎖超市選擇整體進貨,另一些則以門店為單位進貨。前者在進貨渠道穩定的情況下,一般不會供應假貨。但以門店為單位供貨,各門店具有一定自主權,選擇的供貨商質量也會參差不齊。如果供應商摻假,超市方不知情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個別員工掉包”不是擋箭牌,全面管控才能保障安全
“幸好銷售的假酒沒有飲用就被發現了,沒有造成嚴重危害。如果調包的是有毒有害的產品,那消費者的權益如何保障?”在北京市一家金融企業工作的陳梓婷說,消費者去正規大型超市購物首要原因就是想圖個安心,食品安全是超市經營的底線,任何時刻都不能掉以輕心。
“近年來,一些大型超市在兼并、擴張或者整合的過程中,存在管理漏洞,給食品安全埋下隱患。”陳立平分析,隨著我國超市行業的競爭加劇,只有大批量進貨才有可能進一步壓低商品價格,吸引消費者。因此,許多超市采取的是兼并、擴張道路,包括收購其他超市,以降低成本。
“在這個過程中,不同超市之間經營理念、價值觀念和文化都不同,管理上如果不跟進,很容易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陳立平說,比如,產品從采購到最終銷售,要經過物流、倉庫、擺貨等多個環節,這些環節都可能有調包行為發生,消費者權益難以有效保障。
業內人士認為,“內部個別員工掉包”不能成為擋箭牌,有關部門應當進一步加強對超市食品安全特別是關鍵控制環節的監管力度,嚴格行業準入和退出制度;企業作為第一責任人應當強化自身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將食品安全落到實處;消費者在購物時,也應當注意妥善保管好購物小票或者發票,一旦出現問題,可以通過消費者協會或者工商部門進行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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