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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忠秧告方方:吃飯就是跑獎嗎?官司一定能贏!
湖北詩人柳忠秧訴湖北省作協主席方方侵害名譽權一案,3月13日上午在廣州越秀區法院首次開庭。因本次庭審主要是雙方代理律師出庭舉證,因此方方在律師的建議下不出庭,柳忠秧也未出庭。
方、柳一案起因于2014年魯迅文學獎評審過程中,方方在微博不點名指稱柳忠秧“四處活動,搞定評委”。柳忠秧認為方方涉嫌造謠、誹謗,對其名譽造成了損毀,遂對方方提起了民事訴訟。

2014年9月中旬,廣州越秀區法院就柳忠秧狀告方方名譽侵權一案正式立案。柳忠秧稱,經過公證處的公證,方方指責其“跑獎”的微博已經轉發了4800多條,而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規定網絡謠言轉發500次就構成了誹謗罪,不過他只追究方方侵權的民事責任。
柳忠秧的代理律師黎月梅,則在3月12日對長江日報記者表示,庭審將在13日上午9時開始,有舉證、調查、辯論環節,雙方律師會闡述提交的證據內容。黎月梅說,她已經掌握到大量證據,證明方方侵害了她的當事人的名譽權,其中包括物證、書證和網絡上的證據。
方方代理律師:“請客、給車馬費,柳忠秧沒有否認”
方方的代理律師王嶸在3月12日下午對澎湃新聞(www.usamodel.cn)介紹說,“方方在微博上的言論只是講某詩人,并沒有指名道姓。而且從微博的文字內容上說,方方主要批評的對象是評委,她覺得這樣的作品怎么能全票通過呢,這樣的詩怎么能代表湖北省詩歌創作的最高水平去參加國家的文學獎呢?所以方方真正批評的對象是別人。至于后來柳忠秧被挖出來,是網友人肉搜索的結果,而并非方方微博本身造成的結果。”
王嶸認為,方方在微博上的言論都是有根據的,“這些根據,柳忠秧自己在媒體上都沒有否認過。方方用的詞就是‘四處活動’,他有沒有?當然有了。他在評獎之前大約半年的時間里,搞了四五次個人的作品研討會,邀請的專家就是后來的評委,給評委買紀念品、車馬費,吃喝宴請都有。柳忠秧自己也在媒體上講,這叫‘詩酒風流’。”
“他認為很正常,當然正常不正常是他自己的理解。但是這對其他參評作者公平嗎?他說車馬費都是自己出的,但你自己出才有問題嘛!所以柳忠秧四處活動的事實是板上釘釘的,更不要說方方沒有點他的名啊。”王嶸對澎湃新聞說。

方方則表示,“柳忠秧開研討會,請人吃飯以及請人評論他的文章,都沒有錯。這是他的權利。錯的是他不該在評獎前夕做這些事情。一是評獎規則名文規定不允許如此。二是這樣做對其他參賽者不公平。”
澎湃新聞記者在昨日下午聯系到方方時,她表示對于案件本身將交由律師來回應,她將在庭審結束后對媒體發布整個事件的經過。“現在講的話,可能會讓柳忠秧覺得我在造勢。因為盡管他也可以講,但我的身份畢竟帶有官方背景,在庭審前講話,對他不公平。”
柳忠秧:“吃飯就是跑獎嗎?方方主席也請客吧?”

湖北詩人柳忠秧。
柳忠秧則在3月11日晚對長江日報記者表示,他的律師已經搜集了國內外1000多家媒體刊登的方方說他請客送禮的報道。“吃飯就是跑獎嗎?方方主席也請人吃飯吧,這個事要客觀公正對待。”
“我是搞古體詩的,講君子風度,講法律,對事不對人。有些話,你作為普通人可以說,作為公職人員,不可以。我保留追訴誹謗罪的權利——誹謗被轉載超過500次,是可以入刑的,而律師搜集的轉載超過4800次。”
“律師說,這場官司一定能贏。法院就在我家樓下,這事沒什么太關心的,開庭時,我可能去看一下,也可能不去。”柳忠秧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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