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對抗直男癌,聯合國做了什么?

今年正值北京世界婦女大會召開二十周年,然而,婦女權利保護的愿景遠未實現。巧的是,歧視女性成為今年中國春晚的吐槽熱點。
女領導為什么少?男人不干家務是重要原因。
這可不是筆者信口白話,事實上,這是聯合國的主張。1997年,《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的條約機構“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在其第23號“一般建議”(general recommendation)中提出,在所有國家中,阻礙婦女在公共生活中出類拔萃的因素之一就是男性未能分擔與整理家務、撫養子女相關的工作。
這到底有什么意義?
首先是為什么會有這一公約的問題。1948年之后,世界各國開始關注“人的權利”,但是這場討論中極少涉及性別議題。日益興起的女權運動提出了不滿,指出雖然婦女在很多方面存在與男性相似的權利需求,但是某些壓迫與傷害卻是“僅僅因為身為女性”而存在的。
例如,在貧困狀態下,女嬰接受母乳喂養的時間更短、享受的就醫機會更少、營養不良的情況更為普遍;絕大部分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是女性;戰爭中強奸罪行的幸存者要被父兄以“家庭榮譽”為名殺死,而當時的難民法對此毫無辦法。鑒于此,婦女的權利(women’s rights)必須單獨被提出并受到國際法保護。1967年,聯合國大會通過《消除對婦女歧視宣言》。1979年,宣言進一步被強化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以下簡稱《公約》),并建立起監督公約執行情況的條約機構。
“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由國家選出的專家以個人身份組成,主要任務是針對締約國提交的執行報告給出國別建議與一般建議。
對于專家組提出的疑問以及進一步提交信息的要求,國家必須予以回應;而條約機構做出的一般建議雖然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普遍被認為是公約條文的權威性解釋,同樣構成國際法來源。目前,上述條約機構由23位專家構成。并不讓人感到意外的是,除一名成員外其余都是女性。這一條約機構非常活躍,給出的一般建議要遠遠多于其他同類型的專家組。文章開頭提到的一般建議,正是他們針對婦女參與公共生活問題提出的:不將女性從家務勞動中解放出來,就不能期望性別平等。
除此之外的類似建議還包括:在教育、就業中應當為女性預留配額;重估女性占主導的工作領域的勞動價值;廢止一夫多妻制;防止針對女性的暴力等等。
從國際制度與國內政治的觀點來看,《公約》用外交式的語言表達了一項相當激進的國際安排。
根據《公約》,國家“應采取一切恰當措施,包括制定法律,以修改或廢除構成對婦女歧視的現行法律、規章、習俗和慣例”,“改變男女的社會和文化行為模式,以消除基于因性別而分尊卑的觀念或基于男女定型任務的偏見、習俗和一切其他方法”等等。這強調了國家在消除對女性歧視方面的責任,而由于歧視女性在許多社會中是以某種社會制度的形式表現出來的,上述規定事實上是把國家放在社會的對立面,要求公共權力干預社會、宗教,甚至是家庭生活。
例如,聯合國曾經批評印度尼西亞的女性地位問題,稱“阻礙婦女參與公共生活的最重要因素在于文化價值體系與宗教信仰”;批評格魯吉亞“在政府政策、家庭以及公共生活中普遍存在對婦女角色的偏見,這建立在過分強調婦女作為母親角色的行為與態度模式的基礎上”。這些意見對國家角色與政府政策提出的挑戰不可謂不大。
事實上,正因為《公約》賦予國家進行干預的義務,美國雖然1980年就在公約上簽字,但至今都沒有批準。保守派實在接受不了如此“具有爭議性”的國際條約:傳統基金會在一份報告中稱,這項公約是對各國確立社會制度的主權權利以及家庭權利的侵犯。
但是,另一方面,僅憑經驗直覺就可以知道,光靠國際規范以及國家的立法保護,對于實現婦女的權利是不夠的。雖然主張婦女從家庭私域走出來,但無論是聯合國還是國家,都不可能每家每戶地監督男人有沒有刷鍋洗碗。何況,作為派生于社會的產物,國家事實上不可能因為不具強制力的國際權威而向一些根深蒂固的陳俗舊規開戰。
除了國際法之外,聯合國還利用其它一些手段,如提供援助或社會規范倡導來推動婦女權利的保護。例如,在一些經濟發展水平落后的地區,聯合國以及其它國際機構通過幫助當地修建水泵的方式,減輕女童去河邊汲水的勞動,讓她們有更多時間接受教育,并減少在取水途中遭到人身攻擊的可能性。而去年聯合國發起的女性團結、實現性別平等的“他為她”(HeForShe)運動,在某種程度上是試圖在“法律保護”之外開辟“社會保護”的維度,讓依然在社會政治生活中占據主導的男性成為國家之外的婦女權利保護人。

中國作為上述《公約》的締約方,實施了大量政策來保障女性在法律上的平等權利、促進女性參政、給予女性干部選拔上的優待條件、提供針對女性的公共衛生服務等諸多積極措施。但是,在執行公約報告中政府也認識到,“盡管中國政府為消除對女性的成見、偏見做出了不懈努力,但因中國是一個擁有幾千年封建歷史的國家,男尊女卑、男主外女主內等傳統觀念和性別角色定型在短時期內無法完全消除,在一些領域兩性享有的權利、資源、機會不平等的情況依然存在”。近來因春晚調侃女性而引發的所謂“女權主義大戰直男癌”,正是日益提高性別平等意識與社會生活中實際不平等之間矛盾的反映。
今年正值北京世界婦女大會召開二十周年,然而,婦女權利保護的愿景遠未實現。就在2月20日,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在“世界社會公正日”發表的聲明中再次指出女性平權前路之坎坷:婦女的工資在下降、婦女受教育和獲得醫療服務及體面工作的機會受到限制。
尊重、保護,以及自我價值的實現,是這世界上占據一半的人口應當得到但卻還未得到的。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