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尷尬的爆竹:千年歷史遇上新時代,放還是不放
從上世紀九十年代起,面對安全事故頻發、禁放限放與環境污染等多方面問題,這個傳統民俗中的“保留曲目”卻逐漸成為一個有爭議的話題。
每年春節,“放,還是不放”,一直是個問題。


到了宋朝,隨著火藥技術的發展,使用火藥制造的鞭炮、煙火已完全取代了爆竹。當時,燃放煙火是一種風尚,盛行于皇室貴族中。
此后,人們春節燃放鞭炮的習俗一直延續下來。


如今,人們在春節燃放煙花鞭炮既是延續民俗傳統,也是追求熱鬧,更重要的是通過燃放煙花鞭炮祈求新年吉祥。
目前,中國是全球煙花爆竹最大的生產國和出口國。2013年,全國煙花爆竹年產值約為500億,生產企業約5000。其中傳統產區的湖南省和江西省,已經形成一個強大的區域性產業集群。




《中國實業志》記載,花炮“始于唐,盛于宋,發源于瀏陽”。這座被譽為“十家九爆”的湖南城市有煙花爆竹生產企業924家,其中產值上億元企業20多家,吸納就業人員約30萬人,是湖南省政府重點支持發展的50大產業集群之一。
除了湖南瀏陽,廣東佛山和東堯,江西的宜春和萍鄉以及浙江溫州等地是中國著名的“花炮之鄉”。
然而生產、存儲所具備的危險性,也始終伴隨著煙花爆竹這種特殊商品。尤其是一些規模較小的私人作坊,缺乏確保安全生產的監管體系。


上世紀九十年代至二十一世紀初,由于煙花爆竹引發的安全事故時有發生。除了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事故以外,尤以青少年為主的群體在燃放煙花爆竹不慎致殘的意外事故也時常見諸報端。

1993年北京市出臺煙花爆竹禁放令。盡管一路爭議,但全國282個大中型城市先后出臺了這項本著“杜絕安全隱患、凈化環境質量”為目標的規定。

伴隨著每年春節“禁,還是不禁”的爭論,禁放令持續了12年。2005年,多地聽從民意將禁放令改為“限放”,即在指定時間規定區域內燃放。新春放鞭炮這一傳統民俗在遭遇巨大沖擊之后,合法地回到人們身邊。


經歷事故高發期和禁放令之后,人們在燃放煙花爆竹時的安全意識有所提高。據有關部門統計,超過八成的燃放傷亡事故都是因操作不當引起的。
從一刀切式的禁放到限放似乎證明了一個沒有鞭炮聲的春節,總是缺少了些年味。


隨著人們對于環境問題的關注度越來越高,近年來煙花爆竹集中燃放所造成的空氣污染成為了爭議的焦點。


“年輕人,少放點鞭炮!讓我的老伴早回家過年!謝謝體諒!”今年初,一張環衛工人手捧心愿卡的圖片在微博、微信上被廣泛轉發。
盡管此舉被認為有道德綁架之嫌,但燃放煙花爆竹后產生的大量碎屑造成環境污染卻亦是事實。有意無意間,又給這個傳統民俗上添了一宗“罪”。

電子鞭炮似乎是一種妥協的折中方案。但大部分電子鞭炮有形而無神,電子音無法取代“噼里啪啦”的熱鬧,喜歡過年放鞭炮的人們大多對此并不感冒。而其近年來的銷量也是不溫不火。

今年除夕夜,國內不少大城市燃放煙花爆竹的持續時間和規模持續減少。現在的年輕人們已不再像上一輩那樣把春節放鞭炮看做一種必需品。
“放,還是不放”的答案其實并不難解,“怎么放”才是爭議的根結。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馮玉軍認為,單就人們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本身而言,是無所謂先進落后、野蠻文明的,但燃放行為不能隨時隨地、無視他人權益任意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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