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伯樂回憶為何提拔李長春:光明磊落,直白提出敏感問題

該書附錄部分收錄的曾任沈陽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的劉尊田所撰寫的《青出于藍勝于藍》一文,記錄了李長春成長為一名領導干部的歷程。
1985年4月,中共沈陽市委籌備召開第七屆黨代會,會前要做好兩件大事。一要準備起草一個報告;二要做好換屆人選的準備。
這次黨代會是新老交替的換屆會議,年過70的李濤將從沈陽市委第一書記的位置退下來,誰來接班,變成了大家關注的焦點。
其實,選拔培養接班人的問題,早在粉碎“四人幫”后,便提到了日程。這次選拔接班人的工作與往常有很大的不同。由于“文革”耽誤了10年,因此,要解決各級領導干部年齡“上下一般粗”的問題,絕不是選拔幾個人的問題,而是要由下而上、一批批、一層層地選拔。
為了防止“四人幫”那種“火箭式”的突擊提干,還要一個臺階一個臺階地上。只有當年輕干部進入到區、局級這一層次時,方能較易進入比較高層次領導的視線之內。
李長春1966年畢業于哈爾濱工業大學,正趕上“文革”,一直等到1968年春才被分配到沈陽開關廠。他最初到車間工段當工人、技術員,其后被選調到電器工業公司、電器控制工業公司,歷任副經理、經理,然后才被選調到市機電工業局任副局長、常委副書記。
在這個時期,李長春經過了14年,先后上了8個臺階。而每上一個臺階,均離不開其曾所在黨組織的“伯樂”們的培養和推舉。
1981年9月前后,沈陽市委第一批就選了李長春、任殿喜、周勇順等3位年輕干部,并將他們3位放在市委副秘書長的位置上,以利于近距離地考察和培養。
1983年,沈陽市委又選拔了一批進了市級領導班子,其中有趙金城、李中魯、劉金增、艾延雋等。
劉尊田于1982年4月到沈陽市委當秘書長時,時任市委第一書記李濤向劉尊田交待的一項任務,就是搞好傳、幫、帶。劉尊田回憶:“長春、殿喜、勇順3位同志,確實都很優秀,也各有所長,值得我學習之處甚多。特別是長春同志,由于是中央和省委考核的重點對象,而每次考核,我又是一個重點介紹者,自然對長春同志的情況了解多些,印象深一些,也確有不少感人之處,使人難以忘懷。另一方面,我把他作為當時一批優秀接班人的代表,也是作為當時領導班子集體的代表,實事求是地加以敘述,絕不是為什么人評功擺好,這是市委、市政府領導班子集體活動的重要體現,也是我個人經歷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初次見面,改革思路讓領導刮目相看
劉尊田剛到沈陽市委機關工作時,李長春曾約劉尊田聽他的專題調查匯報。當時李長春作為市委副秘書長,協助管工業的書記劉曾浩抓企業整頓。
李長春第一次向劉尊田匯報的題目,是反浪費問題。李長春開門見山地說:“關于反浪費,我們過去只強調解決跑、冒、滴、漏,注意揀浮財,而浮財揀得差不多了,運動又如何深入呢?我認為應向深挖底財的方向發展。”
不等劉尊田問何謂“底財”,李長春接著又說:“所謂底財,既包括產品設計、工業改進,也包括物化勞動的節約,這方面的浪費,也是很驚人的,其潛力是很大的。”劉尊田邊聽邊想:這若沒有專業知識,又不善于思考,是不會想到這一層的。
第二次是談企業整頓問題,李長春把沈陽國營企業的現狀,概括為“三老兩差”,即產品老化、技術老化、設備老化,產品質量差、經濟效益差。
由此,李長春便提出了一個新的改革思路:“現在就我們企業的現狀,就整頓抓整頓不行,必須將沈陽工業企業的調整、改組、聯合全面地抓起來,否則將影響這個經濟與社會的綜合效益。”
劉尊田認為,當時國營工業企業的改革,還處于強調廠長負責制,建立完善責任制和擴大企業自主權的階段,李長春卻針對國營工業企業經濟體制和機制上的弊端提出了“調整、改組、聯合”的創意,令人刮目相看。
光明磊落,直白提出敏感問題
經遼寧省委考核批準,李長春于1982年8月進入了沈陽市委常委,擔任副市長兼市經委主任,又于1983年4月被選為沈陽市長。從此,中國出現了一位39歲的年輕市長。
李長春出任市長后,就趕上了沈陽市委根據黨的十二屆二中全會決定開展的整黨活動。在活動中,李長春主動找劉尊田談心。李長春說:“尊田啊,有一個問題,還沒弄明白,現在總覺得我們社會主義的勞動生產率干不過資本主義。可是,列寧卻說過,歸根到底社會勞動生產率是決定因素,你怎么看?”
當時,劉尊田愣了一下。事后,劉尊田回憶:“說實話,當時,我對長春同志在整黨中能提出那樣的大問題,確是又喜又驚。喜的是,他具有共產黨人追求真理、光明磊落、不隱瞞自己政治觀點的高尚品格。驚的是,在‘左’傾思想遠沒有肅清,而當時整黨主題之一又是在思想戰線上反精神污染。就是在這種情形下,一位年輕干部竟能直白白地提出那樣敏感的問題,著實替他捏一把汗,生怕某些戴有色眼鏡的人誤解他的本意。”
于是,劉尊田便向李長春提出建議說:“對這個問題的探討,最好到此為止。”李長春心領神會地笑了,并說:“我這不是向老師請教嘛!”于是,劉尊田心中的擔憂也隨之消除了。
39歲的市長大刀闊斧治理污染
李長春出任沈陽市長后,大刀闊斧地帶領沈陽人民進行了一系列的重大改革和建設。
在這方面,首推綜合治理南運河。這是沈陽人民在李長春市長領導下,向沈陽最大污染源宣戰,開創了民生工程之最。
1984年初,李長春在沈陽市長崗位上剛滿一年,有人大代表在人代會上就治理南運河提出了一個議案,并獲得大會一致通過。李長春對此議案極為重視,與市城建部門一起精心研究,提出一個綜合治理方案,提交市委常委會討論。
沈陽過去的一些老市長也不是不想治理南運河,而是人力、財力和棚戶區居民的動遷和安置這三大難題無法解決,就不得不擱置了。
當時沈陽地方財政收入的狀況,仍處于“吃飯財政”的狀態。就是在這樣的歷史背景和財政拮據的狀況下,李長春市長實行“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為人民”的方針,采取軍民大會戰的形式,按照清理、清淤、綠化、建路、管理五大步一一展開治理工程。
1987年7月南運河疏浚工程竣工后,一個從東到西,總長14.5公里,總面積314萬平方米的帶狀公園,呈現在沈陽人民面前。更使沈陽人民高興的是,他們有了一位年輕有為的好市長。中央一些領導來遼寧視察工作時,也無不光顧帶狀公園,而且是人見人夸。
推行“破產法”,敢為天下先
1984年初,劉尊田等沈陽市委領導在研究沈陽綜合改革試點方案時,就曾考慮過如何處置那些常年嚴重虧損的企業,但因受“關、停、并、轉”老框子束縛,就放下了。當時,沈陽市委一些領導認為治理長期嚴重虧損企業,通過實行“破產”是一個新思路,但又擔心此舉在全國尚無先例,無人敢開這個先河。
于是,劉尊田想到了勇于改革創新的年輕市長李長春,便提筆給他寫了個便條,并向李推薦了一篇講“破產法”的文章。幾天之后,李長春在一次市委常委會上鄭重提出了這個問題,并胸有成竹地說:“我們年年抓扭虧為盈,但是有些企業還是年年虧損,吃財政補貼。所謂‘關、停、并、轉’,對相當一部分企業來說,往往是關不了、停不起、轉不活。最后,只有靠行政命令,讓盈利企業吞并它,把一個好企業也拖下水。這種狀況不能再繼續了,對那些經營不善、長期虧損、整頓無望的企業,就應當宣告破產倒閉。企業有興有衰、有生有死,方能良性循環。至于破產處理辦法,究竟姓‘資’還是姓‘社’,目前還沒有文件根據,大家可以研究。”
會后,李長春立即召集有關委、辦、局開會,先成立了“破產”領導小組,自任組長,親自掛帥,實行全過程的具體領導,解決了一個又一個的難題。
總之,《沈陽市關于城市集體所有制工業企業破產倒閉處理試行規定》是邊實驗邊修改,并于1985年2月作為沈陽市政府法規性的文件正式公布。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個地方性的“破產法規”。劉尊田回憶說:盡管它還很不規范,但已經顯示出其應有的生命力,并為國家出臺一部《破產法》奠定了基礎。
沈陽自從試行了“破產法”后,一時名聲自外,一些新聞記者見到李長春市長,有時不免恭維說:“您是我們國家主張實行破產法的第一人。”當聽到這樣的話時,李長春都要當眾鄭重聲明:“在沈陽主張實行破產法的第一人,不是我,是市委老秘書長劉尊田同志。”
這話是劉尊田離休多年后,從原市集體經濟班主任高志勛那里聽到的。
劉尊田很感意外,后來鄭重表示:“對長春同志的話,我實在不敢當,在實行《破產法》的問題上,我只是向他介紹了一篇有關文章,只此而已。在沈陽試行‘破產法’的全過程,都是由長春同志親自掛帥,從決策到組織實施,從選點試驗到解決路障,他事必躬親,一手完成的。”
劉尊田認為:由此可見,長春同志不僅是一位勇于創新、勇于實踐、勇于與時俱進的領導者,還是一位見榮譽就讓、見困難就上的好帶頭人,著實令人欽佩。
(本文摘編自《遼沈大地改革潮——20世紀80年代振興遼寧的探索與實踐》附錄收入的《青出于藍勝于藍》一文。)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