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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已放開專車服務公司成立條件,官方:滴滴、快的尚未申請
1月24日,上海市交通委主任孫建平告訴澎湃新聞(www.usamodel.cn),從2015年1月1日開始,成立專車服務公司的條件已經放開,“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接到任何公司的申請,包括滴滴、快的。”
尚無成立專車服務公司的申請
交通部在《關于全面深化交通運輸改革的意見》中已明確提出,“加強對手機召車等新型服務模式的規范管理,鼓勵發展多樣化約車服務。”
“從今年1月1日開始,就可以申請成為專車服務的公司。”孫建平表示,比如汽車租賃公司、出租車公司,車輛、駕駛員都有資質,但必須要到管理部門備案,申請相關資質,像滴滴、快的也可以來申請,但是,“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接到任何公司的申請。”
孫建平表示,之所以強調要有資質,納入管理網絡,就是為了保證市場正常的秩序。“不然私家車都是白天上班,晚上拉客,只會使城市交通管理越來越亂。”
孫建平還指出,現在打車軟件進來后,乘客看到頂燈亮著的車也招不到,“這是目前乘客反映最集中的問題。”
在孫建平看來,打車軟件進入市場應該符合三個條件:一是駕駛員接到訂單后,務必把頂燈變成“電調”,不要誤導路邊揚招的乘客;二是一旦有乘客上車,接單就應該自動停止,一邊載客一邊接單,安全隱患大;三是目前出租車價格依然是政府管制,不應價外加價,對市場造成沖擊。
“這三個問題當時快的、滴滴都承諾會很好地解決,但到目前為止沒有解決。”孫建平說。
“我們也提倡約租的模式,優質優價的模式,不會扼殺新生事物,但必須依法合規,比如約租車的車輛是否有資格從事經營活動?一旦出現問題,乘客能否保證得到應有的賠償?是否能接受和處理乘客的投訴?”孫建平表示,即便模式好,但不能只做賺錢的那一段,而把其它問題留給別的單位和部門。
目前對“黑專車”只能罰款
上海市政協委員屠海鳴在調研中發現,為了促使專車服務快速發展,包括Uber、滴滴專車、一號專車在內的平臺紛紛燒錢,以補貼的方式吸引用戶使用。這在一定程度上擾亂現有的出租車運營秩序。
對此,屠海鳴認為互聯網創新需要鼓勵,但是穿著“互聯網創新”馬甲的黑車非法運營必須予以打擊。
2014年8月1日,上海市政府已發布《上海市查處車輛非法客運辦法》,其中第八條規定:“利用互聯網網站、軟件工具等提供召車信息的服務商,應當遵守客運出租汽車調度服務規范,并向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提供客運服務駕駛員和車輛的信息。”目前,違反這一條款的處罰是“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屠海鳴表示,這一處罰過輕,參照海外經驗,交通主管部門應該嚴格禁止專車運營平臺招募無營運資質的私家車從事營運,否則將處以嚴厲的處罰,“專車運營平臺如果招募無營運資質的私家車從事營運,只要被發現一次,就要面臨“平臺被封”的處罰,而不是一罰了事。”
對此,孫建平回應說:“委員提出的關于對黑專車的處理辦法,會認真研究,但目前按現有規定,只能是罰款。”
同時,孫建平也表示,互聯網打車軟件進來后會讓司機產生緊迫感,對管理部門來說,也可以從中吸收有益的東西,如利用互聯網調動社會資源,為更多的人服務。“這種‘攪局’也未必一定是壞事,但必須要講秩序,講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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