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現宰現賣!廣西富商嗜吃老虎肉,3次組團購買被判13年

為滿足口腹之欲,廣西南寧的富商徐某先后3次組團巨資購買老虎肉,并目睹宰殺老虎的全過程。12月29日,欽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并處罰金155萬元,其余14人也受到相應的法律制裁。
北京君永律師事務所律師李紅釗此前接受澎湃新聞(www.usamodel.cn)采訪時表示,除非有特別的科研需求或是其他重要用途,同時必須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才能對老虎宰殺。
曾3次組團買虎食用
據廣西新聞網消息,2013年3月13日、4月21日、5月20日,徐某分別組織張某等人驅車前往廣東雷州,賣家現場宰殺老虎,徐某等人當場購買了老虎肉塊、骨骼、內臟、老虎血酒等物。
屠宰人員先將老虎電擊后宰殺肢解,后將整只被肢解的老虎肉塊、骨骼、內臟、虎血分別裝進兩個泡沫箱和一個塑料桶,由徐某等人帶走。 另據徐某指示,“如果有人查,就說是馬肉、牛肉或大貓肉”。 經警方調查,徐某等人3次非法運輸虎制品的總價值為144萬元。
2013年5月31日,廣西森林公安局從徐某家里搜出21瓶藥酒,動物骨骼、動物肉塊8份。經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其中部分動物骨骼、動物肉塊就是國家一級重點保護動物老虎。同時,從中鑒定出有大壁虎16只、眼鏡蛇1條、虎鞭1條,其中大壁虎價值約1.34萬元、蛇價值約1.13萬元、虎鞭價值48萬元。
2014年4月28日至30日,欽北區法院首次開庭,公開審理此案。
據公訴機關指控,徐某等15人非法收購、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情節嚴重,其行為觸犯了《刑法》341條第1款規定,應當以非法收購、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欽北區法院一審判處徐某13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155萬元;判處其他14人5年至6年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2萬元到5萬元不等。宣判后,徐某等15人均不服,在法定期限內提出上訴。6月5日,欽北區法院再次開庭審理此案,擇期宣判。
經兩次開庭審理后,12月29日,欽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維持一審判決的終審裁定。
市場“景氣”,吃老虎成“風尚”
據《南方日報》報道,廣東雷州半島曾流行這么一句話:“老虎比貓多”。雷州人大多將老虎稱作“山貓”,將虎骨酒稱作“貓酒”。綜合多名知情人士的說法,虎骨均價7000元1斤,虎肉均價500元1斤,虎骨酒均價500元1斤,并且“市場很好”。
另據《羊城晚報》報道,2014年3月,廣東湛江市公安局在雷州順藤摸瓜,揭出了一起“連環殺虎案”。持續偵查后發現,10多年來,在廣東湛江一帶,殺老虎賣肉賣骨賣虎骨酒,已經漸成風潮。
1988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老虎被列為一級保護動物,禁止獵殺、銷售、購買和使用老虎及老虎產品。1993年起, 中國全面禁止了虎制品的貿易。
國際野生物貿易研究組織在2013年的《非法老虎貿易再探》報告中指出,2000至2012年間,至少有1425頭老虎的虎制品在包括中國在內的13個亞洲老虎分布國被查獲。李紅釗告訴澎湃新聞,除非國家有特別的科研需求或是其他重要用途,也需經過相關部門批準,才能對老虎宰殺。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