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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萬里:中韓漁業糾紛,何妨“互讓三尺”
在安徽桐城,有一條著名的“六尺巷”,長約100多米,寬六尺。巷北為吳宅,巷南張府在清代出了張英、張廷玉父子兩代名臣,張英乃康熙年文華殿大學士、禮部尚書,而張廷玉更是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元老,官至保和殿大學士、吏部尚書、軍機大臣、太子太保,封三等伯。
張家世居桐城,與吳家為鄰,中間一條通道原屬張家屬地。傳說吳家建房,想越界占用這條通道,張家不服便發生了糾紛。官府一看,兩家都是顯貴望族,不知如何裁判。張家見有理難爭,便馳書京城報告張英。張大學士閱畢,提筆復了一首詩:“一紙書來只為墻,讓他三尺又何妨。萬里長城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張家人見信后,主動將自家墻基后退三尺,吳家見狀亦深感慚愧,也將墻基后退三尺,于是留下了這條六尺寬巷,也留下了一段禮讓三尺的美談。

中韓兩國今天在上海舉行“第六屆韓中漁業問題合作會議”,就中國漁船在韓國西部海域捕撈問題尋求解決方案。近年來,中韓在黃海的漁業沖突屢屢發生,除了雙方執法方面的糾紛越來越多之外,暴力流血事件也時有發生。
這些事件都在兩國媒體和民眾當中造成了十分負面的影響,韓國方面不斷渲染中國漁民越界捕撈以及暴力抗法,而中國方面則突出報道韓國海警的野蠻執法。這些事件都成為兩國國民“厭韓”和“厭中”的理由。
2001年6月,《中韓漁業協定》簽訂,將黃海海域兩國權利申索的重疊區劃分為為“暫定措施水域”,兩邊各有“過渡水域”,規定五年后“過渡水域”自動轉變為雙方的專屬經濟區。在“暫定措施水域”,雙方共同養護和利用海洋生物資源,采取共同的養護措施管理措施;在“過渡水域”,雙方采取措施逐步減少在另一方的漁業活動。
海上執法缺乏合作
然而《中韓漁業協定》的簽訂并沒有解決兩國在黃海的捕魚糾紛,相反的現象是,協定簽署之后兩國的執法沖突越來越有暴力升級的趨勢,并日益引起雙方媒體和公眾的關注。
與此同時,作為中韓兩國政府間達成的一項涉及海上執法的協議,兩國海上執法部門卻沒有展開積極長效的合作。
中國的海岸線漫長,沿海居住著幾十萬世代靠海而生的漁民,對漁業的管理問題本身就是對政府執法能力的一大挑戰。
在韓國方面,在漁民團體、媒體、公眾以及政黨政治的壓力下,政府必須在海上執法方面顯示越來越堅決強硬的姿態,授權海警可以動用殺傷性武器,于是便造成了執法暴力不斷升級的局面。韓國海警對中國漁船的單方面執法行動往往給中國方面帶來過度執法的印象,雙方沖突造成的流血和傷亡現象又很容易引起雙方民眾的民族主義情緒。
2014年12月,中韓兩國漁政船開始在“暫定措施水域”首次開展聯合巡邏,各自打擊本國的非法捕撈漁船,并且向對方通報打擊行動結果。這個行動應該說是向著共同落實《漁業協議》的兩國司法合作邁出了一大步,但目前這個措施只實施一個星期,希望兩國執法部門能積累經驗建立起機制化的長效的合作。
漁業糾紛解決應依靠市場手段
中韓漁業糾紛的根本原因其實就是個經濟學的基本命題:漁業資源的相對稀缺性問題。中國漁民不顧被罰被抓的風險突破協議的限定區域越界捕撈,也就是亞當·斯密古典“經濟人”假定下的行為,在道德上原本無可厚非。因此,真正的問題在于,當中韓兩國政府簽署了一份協議并要動用各自的公共權力干預這樣一個“經濟人”行為的時候,公共權力在跨國關系中的運用方式、規則及其邊界究竟在哪里?
實際上,這個問題在國內政治領域本身已經十分復雜,各個國家的理念和實踐都有所不同,一旦運用到跨國政治和外交領域,只會加倍棘手。
中韓在漁業問題上的糾紛源自市場和經濟,也許其根本解決之道還得回歸市場,政府和公共權力的作用應該局限于緩和及部分糾正市場的緊張關系,例如提供部分補貼和資助來協助漁民改變這種自由放任式的捕魚方式,而不能以簡單強制的手段來加以干預和管制。
更為重要的是,政府的公共權力不能被國內利益集團綁架,不能為表面的輿論和民意上隨波漂流,這只能帶來公權力的變異和濫用,最終會損害整體的國家利益。
中韓兩國已是名符其實的利益共同體。中國已經成為韓國最大貿易伙伴、最大出口市場、最大進口來源國、最大海外投資對象國、最大留學生來源國、最大海外旅行目的地國。從《大長今》到《來自星星的你》,韓劇風靡中國,征服了大批中國“粉絲”;韓國的中文培訓機構以年均20%的速度增長,儒家文化、中華料理等中國元素已深深融入韓國人的生活。
近年來,中韓在攜手應對全球性挑戰、維護地區穩定、實現半島無核化、反對日本軍國主義復活等問題上也擁有重大的戰略利益。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2014年7月訪問韓國,兩國元首一致決定,進一步豐富中韓戰略合作伙伴關系內涵,使兩國成為“四個伙伴”:“共同發展的伙伴、致力地區和平的伙伴、攜手振興亞洲的伙伴、促進世界繁榮的伙伴。”
因此,在中韓關系的大局下看中韓漁業糾紛,“六尺巷”的智慧值得汲取,正所謂:“一紙協議為魚蝦,互讓三尺又何妨。千里黃海煙波渺,不及中韓友好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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