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廣州處級裸官張新華貪腐3.4億被判死刑,被稱廣東第一貪

12月10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及各區法院對一批職務犯罪案件進行集中宣判。貪腐3.4億元的巨貪張新華被一審判處極刑。
記者在廣州中院的宣判現場見證,在該院宣判的21宗案件中,幾乎全部涉及貪污、賄賂罪名。其中,涉及貪污、受賄罪名的有19宗,行賄罪的1宗。21宗案件共涉及被告人23名,包括冼村7名村官系列貪腐案、白云農工商原總經理張新華貪污受賄案等備受社會關注的案件。
貪腐數額巨大,被判處死刑
經法院審理查明,張新華利用職務之便,伙同他人在國企改制過程中通過低估資產、隱瞞債權、虛設債務等手段將巨額國有資產轉為個人持有股份的公司所有,貪污國有資產價值近2.85億元,個人所占股份折合7227.5萬元;利用擔任有林公司、白云公司、廣田公司負責人的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根據張新華所利用的職務便利、涉案資產的性質,張新華收受江逢燦、游德武、何澤明、楊悅宏賄送的財物共5680萬元、730萬港元,構成受賄罪。張新華收受梁傍遠賄送的3529.5萬港元、何澤明賄送的450萬元,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法院判決,張新華犯貪污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并處沒收財產50萬元。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張新華自稱罪不至死,要上訴
據羊城晚報此前消息,一個處級干部,為何涉案如此巨大?對于這個問題,廣州市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吳筱萍曾分析,原因主要有兩個:“一是作案手段隱蔽,二是從我們的偵查接觸當中,我們也感覺他(張新華)的法律意識并不強,偵查人員反映,張新華自己認為他這么大數額并不是一件很嚴重的職務犯罪,他覺得他有機會判緩刑出來。”
另據南方都市報消息,張新華稱自己“罪不至死”,要上訴。
裸官腐敗更瘋狂
今年6月20日,廣州市紀委監察局召開定期新聞發布會,市紀委常委、監察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梅河清表示,裸官的腐敗可能更瘋狂,而張新華就是代表之一。此后,廣州市檢察院在新聞發布會上披露,張新華為正處級干部,沒有兒子,僅有一女,其妻已經跟他離婚,并于幾年前移居境外。“從目前的材料看,張新華的妻子和女兒都在國外,但也沒有證據顯示她們參與了作案。”檢方起訴書顯示,52歲的張新華文化程度為中專。
南方日報消息稱,廣東省內涉及貪腐案的金額,無人能出其右者。僅受賄過億一項,已經能堪稱省內第一貪。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