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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女子看守所中毒身亡,家屬申請國賠410余萬獲受理
紅星新聞5月25日消息,紅星新聞此前報道的“江西59歲女子看守所中毒身亡”一事有了最新進展。
5月25日,死者江某蓮家屬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因江某蓮非正常死亡于余干縣看守所,家屬此前曾向法院申請余干縣公安局作出國家賠償,共計金額410余萬元,包括死亡賠償金及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加上多年申訴、控告、信訪等差旅費、誤工費等。
江某蓮家屬于5月24日收到上饒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受理通知書。通知書顯示,他們于2021年5月14日以刑事司法賠償為由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法院作出賠償決定。經審查,賠償申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的規定,法院決定立案審理。

上饒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賠償申請
紅星新聞此前報道,因涉嫌投毒致兒媳婦死亡,59歲的江某蓮兩次被刑事拘留,第二次被執行逮捕關押于江西余干縣看守所,不料半年后,她卻在看守所中毒身亡。
此后,江某蓮的家屬申訴了22年。據江某蓮家屬獲取的檢察院調查報告顯示,死者江某蓮床底下有“三步倒”鼠藥,懷疑鼠藥來源一是江某蓮入監時攜帶,二是通過其他關系傳遞鼠藥入監。報告還稱,事故發生時,看守所沒有引起高度重視,嚴重貽誤搶救時機,造成江犯搶救無效中毒死亡。為此,看守干警開展內部整頓,相關人員調離看守所。

圖中老人為江某蓮
“到現在我們也不知道她是不是被冤枉的,又為何會在看守所服毒身亡?老鼠藥又是哪來的呢?”江某蓮家屬說,他們此前就余干縣公安局偵查階段刑訊逼供、申請調取案卷、重新啟動調查程序等問題向檢察院反映。“他們覺得案件過去太久了,查不清了。”江某蓮家屬表示,此前他們未申請國家賠償,就是希望當年的事情能有一個調查結果,可是目前看來很難實現了。
據上饒市人民檢察院回復文件稱,經調查核實,無法查清案件中是否存在刑訊逼供的事實,至于申請調取案卷、重新啟動調查程序的問題,檢察院表示,本案因江某蓮在余干縣看守所羈押期間死亡,而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終止對其的刑事訴訟程序。
(原題為《江西59歲女子看守所中毒身亡,家屬申請國家賠償410余萬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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