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暹羅拾珠|“白粉部長”將巴育政府拖入信任危機

當?shù)貢r間2021年5月16日,泰國曼谷,救援人員著防護服在Klong Toey區(qū)內進行消殺工作。 視覺中國 圖
自4月初以來,泰國遭遇第三輪新冠疫情侵襲,至今仍在不斷蔓延,盡管巴育政府承諾年內為全民提供免費疫苗注射,但民眾們并不太買賬,抨擊巴育政府的聲音不絕于耳。與此同時,5月5日,泰國憲法法院宣布,因曾進行毒品交易而被澳大利亞法院判刑的現(xiàn)任農業(yè)與合作社部助理部長、公民力量黨副黨魁塔瑪納·蓬炮上尉并未違反泰國憲法,可繼續(xù)擔任內閣部長、議員。
塔瑪納被判清白,與大眾主流民意相悖,在泰國朝野掀起翻天巨浪,過去10天時間,仍余震不斷,對巴育政府形成巨大負面影響。在疫情反撲與“白粉部長”被判無過的雙重沖擊下,巴育政府再度遭遇信任危機。
塔瑪納上尉是誰?
在泰國,提到塔瑪納·蓬炮上尉,幾乎無人不知,無人不曉。他權傾朝野、縱橫黑白,經(jīng)歷復雜、朋黨眾多,腰纏萬貫、產(chǎn)業(yè)遍布,齊人之福。可以說,塔瑪納是泰國政壇最具爭議的“灰色”人物,但這并不妨礙他成為最具潛力的政治新星。
塔瑪納·蓬炮1965年8月出生于泰國北部帕堯府,先后四易其名(在泰國更名并不是一件難事),原名瑪納·波蓬,之后曾更名為育塔蓬·波蓬、帕沖·波蓬,最后才改名為塔瑪納·蓬炮。
他早年隨父遷居泰南陶公府,成為該府當年唯一考取預備軍事學校第25期的優(yōu)秀學生,其后進入陸軍尉官學校第36期學習(巴育總理是23期畢業(yè)生)。在短暫的軍旅生涯之后,他逐漸經(jīng)商從政。1993年,他因涉嫌參與毒品交易被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州法院判處6年徒刑,入獄4年后釋放。1999年,在戴隆·英特拉塔上將的指引下,塔瑪納步入政壇,效力于前總理他信組建的泰愛泰黨,擔任其選舉戰(zhàn)略委員會的成員。
在政治上崛起的同時,他的生意也蓬勃發(fā)展。泰國著名的孔堤農副產(chǎn)品市場、乍都乍周末市場以及帕堯府足球俱樂部,他都持有大量股份。他最為成功的商業(yè)項目是安保行業(yè)和國家福利彩票經(jīng)銷,“紅衫軍”當年集會時的安保工作主要由他的安保公司負責。在他向國家肅貪委員會遞交的個人財產(chǎn)申報表中,福利彩票銷售一項便可獲得每月300萬銖(約合人民幣61.6萬元)收入。
他的私生活也頗為引人注目。在2019年正式提交國家選舉委員會的個人婚姻狀況表格中,他有兩位妻子,第一位是正式登記的伊利薩拉·蓬炮,第二位是未正式登記,但正式同居的“如夫人”——2016年度“泰國小姐”選美冠軍塔納蓬·西威拉(泰國人熟知名字為“朱吉”),其兄為公民力量黨帕堯府議員、前帕堯府自治機構副主席、道堪戴市市長吉拉德·西威拉。塔納蓬目前擔任總理府秘書處官員。塔瑪納共有7名子女,來自于多位不同母親。
盡管年近60歲,但塔瑪納依然充滿活力。前一段時間,當內閣成員被要求接種新冠疫苗時,他拒絕注射。媒體問他為何,他神秘一笑,表示自己正在備孕,引發(fā)媒體熱議。
巴育、巴威的“左膀右臂”
2014年大選中,塔瑪納當選為泰黨政黨名單制議員,但由于國內矛盾激化,時任陸軍司令巴育發(fā)動軍事政變,大選被判無效。塔瑪納因其在政界、商界巨大的影響力,被巴育-巴威-阿努蓬集團吸納為本陣營大將,搖身一變,成為他信陣營的強勁對手。
2018年軍政府影子政黨公民力量黨成立后,塔瑪納被賦予該黨在泰國東北部選舉事務重任。在他的人脈布局下,2019年大選中,公民力量黨在他信集團大本營——泰國北部和東北部地區(qū)贏得多個議席,為組閣奠定了堅實基礎。
隨后,在2019年上半年的艱難組閣過程中,塔瑪納被委任為公民力量黨代表,與10個“一票小黨”開展談判,最終成功說服小黨加入執(zhí)政聯(lián)盟,確保巴育連任總理,公民力量黨成功領銜組閣。
因其巨大政治能量和豐富的處事經(jīng)歷,塔瑪納被巴育任命為農業(yè)與合作社部助理部長。就職兩天后,他曾向媒體敞開心扉,“我是政府的大動脈,各方利益都由我協(xié)調,很多事情都是只有我一個人所知的秘密,如果想讓我倒臺,就是讓政府垮臺?!?/p>
由于他顯而易見的軟肋,2020年初反對黨在舉行議會不信任辯論投票時,塔瑪納因涉嫌因參與毒品交易在國外獲罪、學歷舞弊以及其他多個案件被反對黨挖出而在內閣成員中得票墊底。也正是在這次不信任辯論過程中,他說出了非常“經(jīng)典”的一句話:“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州緝毒警所說的3.2公斤的海洛因,其實只是粉”。此言一出,舉國為之側目。
根據(jù)泰國媒體公布的澳大利亞法院相關文件檔案,1993年,當時還叫瑪納的塔瑪納,涉嫌參與毒品交易,被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州法院判刑6年,服刑4年。但是塔瑪納在多個公開場合,均表示自己只是作為證人參與其間,且僅服刑8個月。這也成為反對黨認為他不僅作奸犯科,而且還滿嘴?;?、欺騙公眾的重要佐證。
事實上,1997年返回泰國后,塔瑪納還曾因涉嫌謀殺案、金融詐騙案等事件受到司法審查,并兩次被褫奪軍銜,但他都通過法律途徑申訴,成功地洗刷罪名,被允許繼續(xù)使用軍銜。
然而,在2020年議會不信任投票中墊底后僅一年,2021年議會不信任辯論投票時,塔瑪納完美翻盤,得票數(shù)竟然超過巴育總理,位列前三,顯示了過去一年中塔瑪納派系政治版圖的成功擴張,也充分證明了此人的人脈開拓能力。
盡管他根深蒂固的“灰色標簽”在某種程度上并不符合成功政治家的標準,但是在泰國特有的政治文化下,他卻得到巴育和巴威兩位大佬的高度認可,在公民力量黨中力壓群雄,登堂入室,進入核心階層。
巴育、巴威在處理政府與民眾間矛盾時,極為倚重塔瑪納,許多別人處理不了的“燙手山芋”都交給他。比如,今年2月,自然資源部以保護國家公園為由,強行將挽高地區(qū)克倫族原住民遷離山區(qū),引發(fā)克倫族民眾強烈抵制,并在曼谷舉行集會示威,抗議自然資源部暴力執(zhí)法。巴育指派與此事毫無關系的塔瑪納前往處理此事,取得積極進展。另外,他被任命為宋卡府乍納縣“樣板房工程事件”真相調查委員會的主席,與試圖阻止該項目的“維護家鄉(xiāng)利益團體”開展對話磋商。
此外,巴威作為公民力量黨黨魁,充分發(fā)揮塔瑪納的人脈布局能力。3月7日洛坤府第三選區(qū)補選選戰(zhàn),公民力量黨秘書長、總理府常駐部長、“三友派”骨干阿努查被任命為該黨選戰(zhàn)總負責人,但在競選過程中,塔瑪納成為實際話事人,證明其實力不俗,也令“三友派”與塔瑪納派矛盾加深。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3月5日左右,泰王拉瑪十世專門派人賜塔瑪納花籃等禮品,顯示塔瑪納已經(jīng)獲得國王認可,政治地位將更為鞏固。據(jù)稱,下一步公民力量黨執(zhí)委會將進行改選,塔瑪納很有可能取代阿努查,出任具有實權的政黨秘書長一職。
憲法法院裁決引發(fā)朝野反對浪潮
去年6月,以遠進黨議員為主的51名議員,聯(lián)合上書議會主席川·立派,并通過他向憲法法院遞交訴狀,要求法院就塔瑪納是否因違憲而必須終止議員資格和內閣部長資格做出裁決。時隔近一年后,5月5日,憲法法院宣布最終審查結果,認為盡管塔瑪納在當選議員之前被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州法院判刑并入監(jiān),但出于對國家司法主權之捍衛(wèi),他國政府之裁決結果不足以影響本國司法之獨立,故判處塔瑪納未有違憲情形,其議員及內閣部長資格繼續(xù)有效。
盡管憲法法院的裁決屬于終審,具有不容置疑的最高權威性,但是泰國朝野依然對此頗多非議,不少人認為法院裁決有失偏頗,有包庇塔瑪納之嫌。
去年2月被憲法法院宣布解散的原新未來黨黨魁、前進團主席塔納通抨擊憲法法院判決將會為泰國社會樹立非常不好的標準,今后無論是來自哪國的罪犯,泰國都會敞開大門讓這些人成為內閣部長。
為泰黨副黨魁披猜則公開警告巴育,倘若準許塔瑪納繼續(xù)擔任內閣部長職位,泰國政府的信譽度將降至負點,人民期盼改革政治,但是卻盼來一個曾經(jīng)參與毒品交易、被國外法院判刑的內閣部長,此事已成國際丑聞,令泰國蒙羞。
即便是執(zhí)政聯(lián)盟政黨,也對塔瑪納一案頗為不滿。民主黨副秘書長、北大年府議員安華·薩萊致信該黨領導層,呼吁民主黨退出執(zhí)政聯(lián)盟。他在信中援引已故九世王普密蓬的諭示:“一定要讓好人來管理國家!”但此事立刻遭致民主黨黨魁、副總理兼商業(yè)部長朱林的拒絕。他表示,民主黨只是執(zhí)政聯(lián)盟的一個成員,無權干涉其他黨的事務。
另一位民主黨議員披尼則表示,應該尊重憲法法院的裁決,也同意給人悔過自新的機會,但是政府需要更加謹慎地遴選甄別優(yōu)秀人士出任政府高官。
在泰國政府層面,巴育總理至今未就此明確表態(tài),而巴威副總理則輕描淡寫地表示,這都是法院的事情,與己無關。倒是被坊間戲稱為“國家法律服務員”的泰國副總理威薩努,公開為憲法法院裁決背書。他指出,泰國現(xiàn)行法律實踐中曾經(jīng)有過案例,在國外被判兩年刑期以上,釋放不足五年者,必須剝奪議員資格。但塔瑪納被釋放早已超過五年以上,因此可以繼續(xù)擁有議員資格。
但他這番言論很快遭到批評,認為他是刻意為塔瑪納辯護。憲法法院判決書中援引的理由是所謂“國家司法主權”,根本沒有提及“釋放超過五年”這一標準。
泰國法學界權威專家?guī)缀跻贿叺沟卣J為,憲法法院裁決的合理性有待商榷。5月12日,著名法學家威查教授在個人臉書賬號發(fā)文,以批評的語氣對憲法法院裁決進行了學理辯駁,指出憲法法院的裁決結果不符合2017版憲法之精神,即其前言中提出的,“……為了不讓缺乏素質、道德、正義之管理者進入政府,擁有管理國家之權力,或者隨意使用權力……”。朱拉隆功大學、法政大學等名校的法學教授也通過各種途徑,表達了對于塔瑪納案件裁決結果不認同的態(tài)度。
盡管憲法法院裁決結果無法撼動,但泰國議會各大反對黨均不依不饒,要將此事掰扯到底,誓把塔瑪納拉下內閣部長寶座,趕出議會大廈。
自由合泰黨黨魁、泰國議會預防打擊貪腐行為委員會主席舍利披素警上將宣布,將向國家肅貪委員會遞交訴狀,以“嚴格違反道德標準”為由起訴塔瑪納,同時也會以“任命因毒品交易案獲罪者為內閣部長”為由起訴巴育總理。遠進黨秘書長猜塔武宣布,遠進黨絕不會就此罷手,將會繼續(xù)向國家肅貪委員會起訴,因為塔瑪納所為絕對是嚴重違反道德的行徑。5月12日,遠進黨議員提拉猜作為議會預防打擊貪腐行為委員會發(fā)言人表示,他們正在依據(jù)憲法160(4)、(5)等條款中有關議員需具備正直清白的道德品質等規(guī)定對塔瑪納定罪。
也有人建議公民力量黨應該根據(jù)2018版黨章中相關規(guī)定對塔瑪納進行處分。不過,該黨副黨魁、法律專家派汶表示,“必須是他入黨之后違反黨章規(guī)定,才需受到處分,澳洲的事情都已經(jīng)過去那么久,根本沒有辦法依據(jù)黨章去處理他。”
巴育政府再陷信任危機
塔瑪納案件的裁決,無疑令巴育政府在采辦疫苗不力、備受民眾質疑的情況下,再度陷入信任危機,加劇了政治的不穩(wěn)定性。
前總理他信的安全事務顧問、朱拉隆功大學政治學院素拉查教授撰文指出,巴育政府面臨的九大危機,其中有一條是“獨立機構和司法程序缺乏可信度”。他指出,塔瑪納案件的裁決違背了絕大多數(shù)人的意愿,表明國家的獨立機構為了力挺政府可以不顧及大多數(shù)人的態(tài)度。大部分民眾認為,當前的司法程序不夠透明和公正,政府正在遭遇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機。
21世紀以來,泰國憲法法院在國內政治進程中扮演著極其重要而又難以言明的角色。2006年,他信的泰愛泰黨被憲法法院裁決解散。2019年3月大選前,他信派系泰衛(wèi)國黨提名烏汶叻公主為總理候選人,憲法法院判其違憲并解散該黨。其后,因新未來黨黨魁塔納通違規(guī)放貸用于本黨競選,憲法法院又解散新未來黨,還曾因塔納通持有傳媒公司股票,判其失去議員資格,等等。然而,在涉及到諸如巴育總理違規(guī)居住軍隊公寓等問題上,則大開綠燈。如此種種,致使不少民眾已經(jīng)將憲法法院這一獨立司法機構視為政府的盟軍,幫助其堂而皇之地運用法律武器,輕而易舉戰(zhàn)勝對手。
此次塔瑪納案件在社交網(wǎng)絡上引發(fā)的巨大負面影響,正是基于對憲法法院性質判斷基礎之上的一種“全民共識”。當前,正為疫苗之事忙得焦頭爛額的巴育總理,恐怕沒有太多心思來管這閑事。但是,倘若疫苗問題解決不好,民眾對塔瑪納案件的民意也安撫不好,雙重危機夾攻之下,巴育恐怕將面臨更為艱險的困境。
再過一段時間,公民力量黨要進行執(zhí)委會改選,風傳塔瑪納極有可能出任該黨秘書長,成為該黨事實上的“大管家”,甚至成為黨魁巴威上將的接班人。倘真如此,泰國政治又將會面臨怎樣的局面呢?我們密切跟蹤。
“暹羅拾珠”是泰國問題研究專家秦翊的專欄,在宏大視野下對泰國政情、民情與外交關系做有料有細節(jié)的全方位觀察和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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