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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壟斷專家張昕竹遭解聘,被指高額報酬受聘高通

據央廣經濟之聲消息,針對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組成員張昕竹被解聘事件,有關部門知情人士8月13日透露張昕竹未經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同意,以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組成員的身份受聘于高通公司,收取高額報酬,為其出具所謂的經濟學證據,違反了相關工作紀律。
根據《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組工作規則》第三章工作紀律中,第十三條規定了專家咨詢組成員工作守則,其中第(三)項明確規定:“維護專家咨詢組的聲譽,不得從事與履行專家咨詢組職責利益沖突的活動;未經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同意,不得以專家咨詢組成 員身份從事與履行專家咨詢組職責無關的活動。”并規定了對違反工作守則的 專家咨詢組成員,予以通報批評、告誡乃至解聘。
張昕竹未經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同意,以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組成員的身份受聘于高通公司,收取高額報酬,為其出具所謂的經濟學證據,違反了上述工作紀律。
據相關知情人士介紹,張昕竹作為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組的成員,對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和工商總局三家反壟斷執法部門的任何意見建議,都可以通過正常渠道反映,而不需要通過被調查對象轉遞。高通公司本身擁有龐大的律師團隊,其聘請張昕竹為其出具相關報告,主要是為了利用張昕竹的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組成員的身份。對張昕竹予以解聘不是由于他為誰說了話,而是由于他利用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咨詢組成員的身份從事了與履行專家咨詢組職責無關的活動,嚴重違反了工作紀律。
8月12日下午,張昕竹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曾表示,今年6月,他曾被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組組長張穹約談,對方表示他違反了相關紀律,并要求張昕竹寫檢查。張昕竹表示自己并未違紀,拒絕寫檢查。張昕竹當時對澎湃新聞表示,他被解聘的原因是“做了美國高通公司的專家,幫外國企業抗辯”。“就好比我給死刑犯做了辯護,任何一個案子都有正方和反方,不能連說話的權利都沒有吧。”
張昕竹稱,國家發改委反壟斷局向國務院寫信提出了解聘要求,而整個事件的導火索是其2011年12月13日刊登于《東方早報》上的署名文章《電信反壟斷案反思:產權改革還是一道難以逾越的鴻溝》。
當時,張昕竹在文中寫道,“一方面,本案的重要意義也許在于,這是一次難得的全民普及《反壟斷法》的法律精神,理解其專業要求的機遇;另一方面,《反壟斷法》無可避免的局限性又預示了,電信業乃至整個壟斷行業深化體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這篇文章指到了案子的根本,就是監管的問題。給(發改委)造成了很大障礙。” 張昕竹稱,眼下中國反壟斷執法的最大問題在于超權限執法,執法不夠專業,“目前中國的行政執法非常危險,調查權和執法權在一起,從行政執法講,中國反壟斷法就是死路一條,只有司法還有希望。”
張昕竹的“被解聘”,正好趕上了中國對外資企業反壟斷的大潮,包括微軟、奔馳和豐田在內的多家在華外資企業都遭遇了反壟斷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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