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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嫖客報警解救賣淫女后被拘引爭議,警方稱其系立功已輕罰

嫖客報警仍被拘留,此事一經報道,網上議論紛紛。
微博認證為“??诮洕鷮W院院長”的“劉耘博士”,列舉了一個上世紀80年代發生在比利時的案件:一女子墜落露臺受傷,一過路男子洗劫了她,但不忍女子死亡又報警。男子被抓并被起訴。經激烈辯論,最終法庭作出男子無罪的判決。法官在判決書中稱:“每個人的內心深處都有脆弱和陰暗的一面,對于拯救生命而言,搶劫財物不值一提……我寧愿看到下一個搶劫犯拯救了一個生命,也不愿看見奉公守法的無罪者對于他人所受的苦難視而不見!”
博主在微博最后寫道,“法治本意是揚善而非相反。”持此觀點的網友不在少數。
浙江之星律師事務所律師袁裕來認為,“嫖娼是違法行為,舉報的是犯罪行為,相比之下,后者應認定為重大立功,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19條應不予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19條規定,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不予處罰。小張的行為是否夠得上立功表現?何種立功表現才能不予處罰?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教授洪道德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當事人提供的是犯罪行為的線索,警方根據線索查處了賣淫場所,“毫無疑問,這是明顯的立功表現。”
他表示,大家普遍理解的可能是,解救被騙少女是立功行為,“其實不然,法律中的立功表現在賣淫場所的查處上。”洪道德認為,解救受騙少女應該算是一種見義勇為的表現。
洪道德同時指出,盡管小張的行為是“立功”,但并不一定代表就能減免對其自身的處罰。“刑事案件的處理中,小案的當事人有重大立功表現,可以免除刑罰。但在治安管理處罰的實施中,裁量權還是掌握在實際辦案人員手中?!?/p>
北京漢良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胡益華對記者介紹說,對有立功表現人員的處罰操作中,從輕、減輕、免除是3個不同的概念。該案中當事人最后被拘10天,辦案人員可能是按照從輕來處罰的。
據報道,辦案民警黃警官說,“我也是頭回碰到這樣的嫖客。因為有立功表現,處罰也酌情減輕。張某兩次嫖娼,正常的話應該拘留十五天?!?/p>
根據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6條: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教授阮齊林說,我國沒有關于減免處罰量度的明文條例。“在刑事案件的具體操辦中,有相關的辦法說明。但在治安管理處罰的操作中,還沒有具體的說明?!?/p>
盡管幾位法律專家都表示,他們沒辦法準確給出免于處罰的立功表現的標準。但他們都認為,在此案中,“處罰得還是重了些。”
阮齊林認為,民警所說的“酌情減輕”,具體表現出來僅僅是減去了5天的拘留而已,對小張的檢舉揭發行為給予的肯定不夠。
洪道德也表示,具體來看,小張提供的線索直接導致了兩個積極有益的后果:解救了被騙少女、查處了違法的洗頭房?!熬褪录詈蟮陌l展來說,小張的行為應得到更大的肯定。”洪道德認為,即使小張不能免于行政拘留的處罰,派出所也應該對他的見義勇為予以物質獎勵。
知名網友“丁來峰”在自己的微博中寫道,“請將槍口抬高一厘米。這個冒險解救弱女的小伙子,是人道主義的、有良知的、勇敢的好人。嫖娼在中國犯法,但不是犯罪,放一馬如何?鼓勵更多的人關懷幫助弱者,抵抗暴力,才是所謂的正能量。”
阮齊林也認為,此案的結果會影響到日后類似案件中的當事人。“有誰還愿意主動站出來檢舉揭發類似的犯罪行為呢?”
洪道德告訴記者,在他個人看來,小張最后被拘留,“對社會影響并不好,傳遞了一種負面的價值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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