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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評|植發機構不能“既做運動員又做裁判員”
小伙李誠(化名)花了2萬余元,在廣州倍生醫療做了植發手術,從后腦勺取毛囊并移植了4500個單位。11個月后,他發現自己頭頂發量依然稀疏。李誠將植發機構告上法院,卻因為無機構鑒定毛囊存活率而敗訴。
李誠的遭遇,是植發市場亂象的一個縮影。最近幾年,植發成為一個大熱行業,類似“相親失敗?形象欠佳?你離成功就差一個發際線!”“上午植發,下午上班”“一次植發,終身受益”的廣告語隨處可見,吸引著許多為容貌焦慮、試圖拯救發際線的年輕職場人士和在校學生。
李誠的經歷,道出了植發行業一個“公開的秘密”:植發手術的實際效果,缺乏專業的鑒定機構和評估標準。據報道,植發前,李誠和倍生醫療簽了協議,后者保證“移植毛囊的存活率不低于95%”。也就是說,植發手術是否成功,本是有雙方都認可的明確的標準的。
但問題是,當李誠對植發效果質疑時,卻找不到第三方機構做鑒定,而倍生醫療又以“對比照片顯示效果好”“糾結毛囊存活率的意義不大”為由辯解。這樣,植發效果如何,完全成了由植發機構自己說了算,消費者維權舉證艱難。
僅靠對比照片,顯然是缺乏說服力的。有些植發機構在網絡社交媒體上發布客戶植發前后的對比照攬客,但這種對比照很有可能是“照騙”,通過P圖等手段夸大效果,誤導消費者。而李誠的案例則表明,就算是親身經歷的手術,通過照片查驗效果,結論也會是各說各話:消費者認為效果不好,植發機構認為達到了預期。
成立專業權威的鑒定機構,建立明確的評估標準,對植發行業來說勢在必行。如此,才能厘清植發領域各方的權責,為消費者維權撐腰。
2020年4月,國家衛健委等八部門聯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美容綜合監管執法工作的通知》,針對醫師執業資格、醫療器械管理、醫美廣告發布等突出問題,提出行業先行自律,政府加強監管,并推動全社會形成舉報監督機制。對照此規定,成立專業鑒定機構和建立評估標準,不妨行業自身先行試水,在條件成熟后納入監管,形成強有力的管理和約束機制。
要說明的是,推動全社會形成舉報監督機制,離不開監管和司法對個案的認真對待。在目前形勢下,植發糾紛中的消費者顯然處于維權弱勢地位。在此情形下,如何依法保障消費者正當權益、如何適度降低他們的維權門檻等,都需要有人性化的考慮和處置。
花幾萬元植發,效果到底怎樣,不能讓植發機構擁有獨家解釋權,“既做運動員又做裁判員”。要遏制植發機構利用信息不對稱收割消費者,監管必須拿出更多舉措,包括盡快設定行業準入門檻、制定行業標準、完善鑒定等救濟機制。對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植發機構,要拿出治理的鐵腕,使其付出代價。唯有制度規范、監管到位,植發市場的亂象才能根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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