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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7歲男童武校身亡案”續:涉事教練涉過失致人死亡被訴
7歲男童程某博在河南省登封市一家武校身亡一事有了新進展。澎湃新聞(www.usamodel.cn)4月1日從程某博父親及其代理律師處獲悉,涉事武校教練桑某明涉嫌過失致人死亡,3月26日被登封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2019年10月,程某博在登封市一武校學武期間突然暈倒,送醫后死亡。涉事教練被登封市公安局處行政拘留14天,罰款500元。程某博家屬認為程某博被診斷頭部受傷,疑似被毆打所致,不服該處罰決定,遂將登封市公安局起訴至法院,要求公安局撤銷行政處罰。
2020年3月16日,鄭州鐵路運輸法院一審支持了程某博家屬的訴請,撤銷了此前警方對涉案教練桑某明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該案上訴后,鄭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2020年6月11日二審維持原判。

《登封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 受訪者供圖
登封市公安局2020年5月28日向程某博家屬出具第二次死因鑒定的《鑒定意見通知書》,其中顯示,程某博根本死亡原因符合頭部遭受鈍性外力作用導致急性重癥閉合性腦顱損傷后致死。致傷物推斷為質地較硬的鈍性物體。
2020年6月12日,程某博父親告訴澎湃新聞,登封市公安局已于當月8日對程某博死亡一事進行立案,并對涉事教練桑某明采取了強制措施。
程某博父親提供的起訴書顯示,登封市檢察院認為,被告人桑某明過失致人死亡,應當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之規定,提起公訴。
起訴書稱,2019年10月8日下午,被告人桑某明在登封市區少室路北段嵩山村天辰俱樂部內,違規組織招收的被害人程某博(2012年2月10日出生)等5名未成年人進行武術訓練時,明知程某博對訓練有抵觸情緒,仍使用木尺進行懲戒,后要求程某博繼續訓練。
訓練過程中,在未采取有效防護措施的情況下,桑某明指揮程某博完成具有危險性的“平蹬”動作時,致程某博倒地昏迷,后經搶救無效死亡。經鑒定,被害人程某博系頭部受到外力作用引起硬膜下血腫死亡。
起訴書稱,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桑某明于2020年6月10日被登封市公安局監視居住,于2020年8月13日被登封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經登封市人民檢察院批準,于2020年8月28日被登封市公安局執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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