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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完善公職人員宣誓安排,條例草案交立法會首讀及二讀
周偉琪、金東/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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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新聞3月17日消息,香港特區政府當日將《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提交特區立法會首讀及二讀,以修例完善涵蓋區議員在內的公職人員宣誓安排。特區政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當天在立法會會議動議二讀條例草案時介紹了條例草案的內容和修例背景。

香港特區政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
據介紹,條例草案分為9個部分,共有31項修訂條文,主要涉及六大范疇,包括解釋法例中“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的提述;引入區議員須作出宣誓的規定;明確宣誓要求;劃一監誓人的安排;完善處理違反誓言的情況的機制;以及加入相關的參選限制。
條例草案建議在行政長官、立法會及區議會選舉中加入限制,任何人若曾經因拒絕或忽略作出宣誓而被取消就任相關公職資格,或違反誓言,或不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即喪失在5年內于相關選舉中被提名或當選的資格,以彰顯誓言的莊嚴。
曾國衛表示,“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是對治港者及公職人員的基本要求,是他們的根本義務和責任,也是確立“愛國者治港”原則的重要基礎。條例草案的根本原則只有一個,就是要準確落實有關公職人員的宣誓規定,履行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貫徹“愛國者治港”這個原則,讓“一國兩制”能夠行穩致遠。特區政府希望議員能支持早日通過條例草案。
(原題為《香港完善公職人員宣誓安排 條例草案交立法會首讀及二讀》)
責任編輯:鄒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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