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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我說馬金瑜的人生是場雙重悲劇?
原創(chuàng) 維舟 維舟 收錄于話題#女權(quán)1個

馬金瑜與謝德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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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曾獲得多項新聞大獎的記者馬金瑜,在遠嫁青海多年后,忽然又一次在公眾視野中現(xiàn)身,但這一次,她卻是以家暴受害者的形象出現(xiàn)。
她以前是新聞的采訪者,現(xiàn)在則成了新聞的當事人,而這甚至是個更大的新聞。
雖然這兩年來,隨著女權(quán)的興起,“家暴”這個話題本身就已逐漸引起社會關注,但馬金瑜事件引發(fā)的關注點還并不只是涉及家暴,因為此事最具沖擊力的其實是她前后遭遇的落差:一個已有相當成就的高知女性,為了一見鐘情的愛情,在相識40多天后就閃婚,但這樣一個童話的結(jié)局卻如此殘酷。
因此,圍繞這一事件的爭議,大抵是由一個巨大的謎團引發(fā)的:這事按理似乎不應該是這樣,究竟在哪里出了問題?
于是,有些人相信其中另有隱情,有些人懷疑馬金瑜此時披露的動機,而更多人則震驚于連知識女性都未能獨立自主地維護好自己的權(quán)利——但無論是哪一點,馬金瑜都處于暴風眼。
有女性朋友憤憤地說:“馬金瑜事件,給人的感覺是輿論都在說她,似乎是她沒做對、沒做好,而那個家暴男被說得反倒不多,甚至當?shù)貨]及時施以援手的機構(gòu)也很少人批評,為什么?”
我想或許可以這樣解釋:人們基于對社會現(xiàn)實的了解,認為某些東西(家暴男根植的社會、地方機構(gòu)的救助能力和效率)在短期內(nèi)是無法改善的,個人只能靠私力自我救濟,規(guī)避風險。
這樣,結(jié)果就是人們都默認對那些不能抱希望,而只能怪女事主自己。但這其實跟女性受到騷擾后,反被責怪是自己不注意沒什么不同,指責受害者無法帶來改變,只有撼動那看似鐵板一塊的結(jié)構(gòu)才有希望。(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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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在很多評論中,馬金瑜似乎已被標簽化為一個“被愛沖昏頭腦的文藝女青年”,事情恐怕不會只是這么簡單。我不認識她,但我相信,很多人做出的選擇都基于自己人生經(jīng)歷的總和。
我隱約覺得,她是一個“無我”的人:不太計較個人得失,不惜為某個宏大目標燃燒自己,那可以是一份理想、一種信仰(愛情也是)、一個事業(yè),為此她可以毫無保留、無條件地全力投入。
所以她2017年(在已經(jīng)被家暴的情況下)對一群大學生說,如果認準了,“你們要相信愛情,不要怕冒險,哪怕下一步是懸崖,不要怕,跳!”
這樣的價值取向,使她能深入到別人不愿、不敢去的一線,采訪中國最底層的真相,成為最好的記者;也使她為了自己心目中的真愛,一再屈抑忍讓,此前她就在各種采訪中反復贊美藏族女性無私奉獻、勤勞忍耐的品質(zhì),可見這正是她自己理想人格的投射。
但這樣的個性,其實不太適合經(jīng)商,因為經(jīng)商恰恰需要“斤斤計較”,這也解釋了她做藏貨電商,結(jié)果欠下百萬債務,而或許又是因為她為人如此,那些借錢給她的老朋友仍然對她很寬厚。
如果是這樣,那她也可說是很本真的人,也很有勇氣,不是說她“無腦”,因為她這樣所看到的世界,也是一般人難以感受到的。可以想見,要不是徹底幻滅,她是不會撤退的,所謂“輕傷不下火線”;恐怕也正因此,她之前明明有發(fā)聲渠道,卻并未求救,而現(xiàn)在這樣,說明連她也已無法忍受了。
某種意義上,她這么想沒有問題,但卻需要她遇到對的人、做對的事,需要社會保障機制確保不至于有難以預測的風險讓個人全部承擔,然而在如今這個猶如“黑暗森林”般的社會上,一旦越出邊界就只能“風險自負”,閉眼往下跳就變成好像蹦極時沒系安全帶。
她是1978年生的,在XJ長大,在她的成長環(huán)境中,這樣的價值觀或許還是主流,但更年輕的一代漸漸就少了,以至于老一輩要呵斥“精致的利己主義者”。人們對要求無私奉獻犧牲的宏大話語越來越心有疑慮,代之以理性的自我計算,但這是好事還是壞事,就兩說了。(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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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界面新聞那篇來看,她的早年生活應該對她影響很大:對“吃苦”的堅忍、對質(zhì)樸生活的向往,以及一種對底層社會的本能共情。這更證明,她當初的選擇不是“情感豐富、想像浪漫”的“文藝女青年”一時沖動,恰是某種近乎獻身之舉,也因此,這一結(jié)局更具悲劇色彩。
她的話也印證了我之前的判斷,若非徹底幻滅,她是不會松手的:
最初的那一點點美好,始終讓我覺得他心里還是善良的,應該不至于會這樣。最后所有不愿意發(fā)生的事情都發(fā)生了。如果不到最艱難的一步,我覺得咬著牙能撐住。
為什么像她這樣出身貧寒、又做了14年社會新聞調(diào)查記者,按說對底層社會再了解不過的人,人生會踏入這樣一個陷阱?答案可能在于:她被自己的理念困住了。
雖然她看到過很多現(xiàn)實,但她又抱著一腔熱血,想要做點什么,從她以往的談話中也能察覺到,她有一種救世心態(tài),關心的事物很多,但唯獨不太關心自己。這種人甚至可能覺得關心自己是羞恥的,卻像陳丹燕《獨生子女宣言》中說的,“擔心自己一輩子也找不到一個人,可以把自己開滿鮮花的心交給他”——當然,那個“他”也可以是某個理想。
這樣一種個性,在如今這個時代已經(jīng)不多見了。在她的事爆出來之后,網(wǎng)上不少人堅持要“看證據(jù)”,不相信她作為多年記者,竟然連家暴留證據(jù)都不會,還有人質(zhì)問她此時披露的動機,特別是眾籌還債用意何在。這些爭議都表明,在這個日益復雜的社會,一個人單靠自己“良心”是無法交代得過去的。
這或許對她也是生動的一課,在人生43歲之際、身為三個孩子的母親,經(jīng)歷了生活的毒打和慘痛的教訓之后,她終于遲遲明白了,個人的力量終究有限,自己所能推動改變的很少很少,她無法代表別人,只能代表自己:
也有同事說我,做了一個社會實驗,一個理想主義的實驗。我沒有反駁,因為我內(nèi)心真的是想能做點事情。我只是單純想,好不容易讓她們有工資了,能掙點錢,能抬起頭來了。但后來,她們又回到原來的境地去了。[……]我不是青海的代表,也不是底層婦女的代表,我只是我個人的悲劇,我把個體的悲劇寫出來。
從這些話來看,她內(nèi)心的自我意識終于覺醒了,不再為別的什么宏大目標忘我奉獻了。這里的雙重悲劇在于:她經(jīng)歷了長期的痛苦和巨大的幻滅,才意識到這一點;雖然如今抽身退步也不失為好事,但又正是原先那種“無我”的個性成就了她,而今她可能就變得沒那么特別了。
就此而言,她那篇《另一個“拉姆”》的標題錯了,她不只是另一個家暴的受害者,她是開始做回自己的馬金瑜。看起來吊詭的是,如今她強調(diào)這只是“個人的悲劇”,但其實卻反倒在某種意義上代表了一代中國人的重新自我認識。(2月9日)
原標題:《馬金瑜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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