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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檢察院:準確把握民企涉罪案件寬嚴,不把糾紛辦成犯罪
江蘇省十三屆人大四次會議1月26日上午在南京開幕,28日上午全體會議,江蘇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劉華作省檢察院工作報告。
澎湃新聞(www.usamodel.cn)在現場注意到,報告提及,江蘇檢察機關積極為江蘇經濟高質量發展中貢獻檢察力量,審慎辦理涉企案件。
報告稱,落實江蘇省委省政府關于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意見,江蘇省檢察院制定服務保障企業健康發展25條舉措,指導檢察人員準確把握最新法律政策界限。
報告稱,檢察機關依法區分罪與非罪界限,堅決不把經濟糾紛辦成經濟犯罪;依法區分犯罪者與非犯罪者,避免情節輕微及無辜企業受到刑事追究。
比如2020年上半年,南通啟東市檢察院辦理了一起串通投標案,檢察院對涉案的11家企業和30名個人,區分情節輕重,做出了不同的處理決定。
還有2020年2月底,國內疫情形勢正是緊張時刻,揚州儀征市檢察院提前介入了一起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共有11家民營企業涉案,均從事防疫物資生產。
一個月后,該院對11家企業區分3類情形,分別給出了不同的處理意見。
揚州儀征市檢察院檢察長、承辦檢察官劉寧向記者介紹稱,11家企業中有9家無紡布生產企業和相關單位具有真實貨物交易,因對方沒有開票資格,不得已找他人“代開”。所以在主觀上,沒有偷逃稅款的故意;客觀上,沒有造成國家稅款損失。可不以犯罪論處,由稅務機關行政處罰即可。
還有兩家企業,有一家自愿認罪認罰,并已全額補繳稅款,且數額不大。作為口罩防疫產品輔材生產企業,還有合同尚待履行,依法作相對不起訴處理。另一家公司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依法提起公訴、建議適用緩刑,獲法院判決采納。
江蘇省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劉華曾在多個場合強調“輕輕重重”理念,要求“準確把握民營企業涉罪案件寬嚴尺度,當輕則輕、該重則重,切實做到不偏不倚、不枉不縱”。
江蘇省檢察院副檢察長俞波濤介紹稱,所謂“重重”,是對實施社會危害性大、主觀惡性大的犯罪,要進行嚴懲。
而關于“輕輕”,“對于那些企業因一時貪念導致的犯罪,有時候盡管是構罪的,但考慮到企業以往的貢獻和今后發展的前景,要在法律框架內慎重對待和區別處理。”俞波濤說。
2020年初,無錫一家科技公司因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被立案偵查。隨后,檢察機關啟動“辦案影響評估”機制,通過深入走訪調查,發現該企業有26項專利、16項計算機軟件著作權,參與10項公共安全行業標準的制定,正在研發防疫急需的負壓移動傳染病解剖車。一旦被追究刑事責任,將對企業復工復產、疫情防控等帶來重大負面影響。
綜合涉案人員均主動投案等情節,檢察機關舉行了公開聽證會,最終決定對該企業及4名關鍵崗位人員作出相對不起訴處理。
江蘇省檢察院相關負責人介紹,“辦案影響評估”是一項全新機制,要求檢察機關在審查逮捕、審查起訴環節,充分調查企業的經營規模、納稅就業、技術創新、社會貢獻度等情況,科學評估辦案對企業的影響,慎重選擇辦案時機和方式,慎重作出檢察決定。這項發源于無錫基層檢察院的機制創新,目前已經在江蘇三級檢察院推廣。
為了防止“辦了案子、垮了廠子”,江蘇檢察機關充分尋求“最優解”。
南京市鼓樓區檢察院辦理的一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污染企業承擔的生態環境修復費用高達4.7億元。然而,該家公司根本無力承擔這筆費用。怎么辦?
檢察機關提出“現金賠償+替代性修復”,即4.7億元的生態環境修復費,部分以現金方式賠付,其余通過實施替代性修復項目予以抵扣。這一賠償方式乃全國首例。江蘇省檢察院第七檢察部主任周合星表示,這是審慎選擇下的最有利于經濟社會長遠發展的賠償修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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