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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賭失敗!導演高希希成失信被執行人,執行標的超三千萬
因執導軍旅劇《幸福像花兒一樣》而獲得關注的導演高希希成失信被執行人了。
1月27日,澎湃新聞(www.usamodel.cn)記者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看到,導演高希希(本名高西西)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且被限制高消費。執行法院為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為:被執行人一次性支付申請人共3643萬元。立案時間為2020年10月22日,截至目前,高希希全部未履行。

來源: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
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限制消費令(2020)粵0106執24761號顯示,該限制令的發出是由于高希希的公司和執行申請人皮濤濤之間的糾紛案。
澎湃新聞記者在裁判文書網查閱該案的一審判決書發現,高希希此次被限高是由于在一份對賭協議中答應股東北京希世紀影視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希世紀)會上市,然而公司上市未果,導致對賭失敗。
天眼查資料顯示,希世紀成立于2011年,前身為高希希工作室。
判決書顯示,早在2015年11月5日,皮濤濤與高西西、希世紀公司、霍爾果斯嘉樂公司等共同簽訂協議,約定皮濤濤以3000萬元認繳希世紀公司增資,若希世紀公司在2016年12月31日前未能獨立或以借殼的方式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實現股票掛牌交易,則原告有權要求被告高西西按照10%年化率收購原告持有希世紀公司的全部股權。
然而,希世紀公司因各種原因至今未能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實現股票掛牌交易。
一審中,高希希和霍爾果斯嘉樂公司共同辯稱:一、對于原告所述各協議簽訂的事實予以確認。在相關協議簽訂后被告一直積極努力履行合同,但因市場及近年影視行業監管的加強導致被告未能在約定期限內實現約定目標。二、對于原告訴請中本金予以確認,但認為利息計算及違約金相關數額偏高,請求予以調整。

高希希 紅星新聞 資料圖
高希希僅于2019年1月30日通過北京星億東方文化科技服務有限公司向皮濤濤支付了400萬元回購款,剩余三千多萬元款項至今未付。這也就造成了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對其發出的限制消費令。
高希希為中國內地導演,畢業于北京電影學院導演系。曾導演過《下海的日子》《笑傲蒼穹》《歷史的天空》等影視作品。2005年因執導軍旅劇《幸福像花兒一樣》而獲得關注。天眼查資料顯示,高希希目前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有七家,包括霍爾果斯恒興影視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北京星億東方文化產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擔任股東的公司則有1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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