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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歲百香果女童奸殺案”再審將于15日不公開開庭審理
澎湃新聞記者 王鑫 實習生 劉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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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審的楊光毅強奸案(即“百香果女童”楊曉燕被奸殺案)將于12月15日9時在靈山縣人民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
12月11日,澎湃新聞(www.usamodel.cn)從楊曉燕的母親陳禮言處獲悉了前述消息。陳禮言發來的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出庭通知書顯示,陳禮言將作為該案的申訴人出庭。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2018年10月4日,年僅10歲的楊曉燕賣完百香果回家途中,被楊光毅強行抱起扛上山,行兇過程中,刺傷楊曉燕雙眼和頸部,拿走楊曉燕賣百香果掙的32元并強奸女童,將女童浸泡水中、拋棄于山野。兩日后,楊光毅在父親的陪同下投案自首。當日,靈山縣公安局通報,楊光毅被抓獲并對犯罪行為供認不諱。警方根據其供述查找到楊曉燕的遺體。
2019年7月12日,欽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強奸罪,判處楊光毅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楊光毅不服判決提出上訴,稱自己可能患有精神疾病,沒有控辯能力,請求減刑。
2020年3月2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改判楊光毅犯強奸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并對其限制減刑。楊曉燕家屬不服二審判決,提出申訴。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廣西高院再審。
責任編輯:崔烜
校對:欒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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